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76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09-29 |
文 号 | 眉府函〔2019〕63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尚义镇曙光社区3、4组,刘巷社区1组,七里村3组,寿灵村2、3、5组,顺河村1、2组;悦兴镇莲墩村8、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5.6951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21.0157公顷,园地1.4400公顷,其他农用地3.2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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