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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9-00760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9-17
 文  号  眉府函〔2019〕57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9-09-17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象耳镇红旗村17组,君乐村4组,许村村5农村集体农用地39.509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8.7142公顷,园地9.4170公顷,林地4.4381公顷,其他农用地6.94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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