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62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06-14 |
文 号 | 眉府函〔2019〕37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06-12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19〕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大化镇劳动村4组;观寺镇火花村1组,火炬村8组,庆祝村3组;黑龙滩镇高枞村1组,十里村3组;洪峰乡美满村2组;龙正镇全新社区6、7组;满井镇广桥社区1组,金塘社区5、8组,友好村1、4组,杜家社区6、7组;清水镇金白社区7组;文宫镇高桥村2组;兴盛镇五星社区8、9组集体农用地18.9156公顷(其中耕地9.8951公顷、园地3.9177公顷、林地2.7688公顷、其他农用地2.33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仁寿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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