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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9-00546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5-30
 文  号  眉府函〔2019〕33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9-05-2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9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美镇光明村5组,小桥村16组,雄义村23组,严沟村4组,中心村17组;双桥镇桂香村2组,隆兴村4组,刘坡村5组;顺龙乡幸福村6组;杨场镇金龙村78组,金牛社区4组,狮子村17村,石马村7组;张场镇河湾村2组,锁江村9组,长流村1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7815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2.4247公顷、园地1.11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4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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