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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9-00495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5-20
 文  号  眉府函〔2019〕2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5-17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造以篮球运动为特色的“运动眉山”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打造以篮球运动为特色的“运动眉山”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7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打造以篮球运动为特色的“运动眉山”实施方案

“健康助力小康,民生牵着民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开放眉山、活力眉山的重要标志。为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小康和健康中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运动眉山”三大工程,不断夯实全民健身场地基础,提升全市人民的健身观念、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助推宜居城市和健康眉山建设,在全国、全省树立起“运动眉山”的城市品牌。到2019年底,全市可开放篮球场达到1000个,可开放乒乓球台达到1500个,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篮球场覆盖率达100%,70%以上的行政村拥有公共篮球场。

二、工作重点

(一)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1.新建一批公共运动场。

(1)眉山中心城区和各县城要充分利用新建公园、零星土地和现状公园绿地内低品质、低效率或硬质铺装过大的空间,增设一批公共篮球场、乒乓球场等群众性体育运动设施。在新建公园规划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场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眉山发展公司〕

(2)全市各乡(镇、街道)没有公共篮球场的,在集镇范围内建设公共篮球场及配套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3)有条件的村要利用原学校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建设篮球场、乒乓球场及其他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4)2018年“百足千篮”建设任务中眉山主城区拟建设篮球场28个,已完成18个,其余12个作为续建项目(其中崇礼新城滨江绿地由1个增加为2个,儿童福利院西侧绿地由1个增加为2个),由东坡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

(5)2019年眉山主城区新建8个篮球场,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选址,眉山发展公司负责建设,按照不超过30万元/个标准修建,市财政据实统筹安排。新建工程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

2.提升一批公共运动场。

(1)对现有公共篮球场实施改造提升,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夜间照明设施和管理服务设施,为广大市民运动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2)在有条件的公共篮球场可增设乒乓球、羽毛球和其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城市或社区综合性体育运动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3.开放一批单位运动场。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应开放内部篮球场,由各单位在完善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后,非工作时间为广大市民提供体育运动场所。〔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2)全市学校的篮球场,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分时段对公众开放,由各学校负责完善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3)全市居住小区配套篮球场的,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分时段对外开放,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制订开放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二)赛事活动品牌打造工程。

1.市级“运动眉山”系列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等市级“运动眉山”系列体育活动,力争每月举办一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县(区)“运动眉山”系列体育活动。各县(区)应制定“运动眉山”体育活动方案,结合当地特色和群众基础,广泛开展以公共运动场为依托的系列体育活动。每年各县(区)开展“运动眉山”活动不少于三次。〔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3.行业(人群)“运动眉山”系列体育活动。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群团组织等应制定各行业(人群)“运动眉山”系列体育活动方案。结合行业(人群)健身特点,切实组织好职工、农民、妇女、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三)健身休闲产业培育工程。

1.培育市场主体。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建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520万元、东坡区政府出资480万元。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负责维护管理公共体育场馆,组织举办体育赛事,开发经营体育用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东坡区人民政府)

2.引导体育消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场馆运营、运动休闲、赛事表演、体育培训、健身服务等多种业务,特别是培育市民广泛参加的品牌赛事活动,发展壮大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共运动场建设是促进广大群众健康的迫切要求,也是健康眉山、活力眉山、全面小康的迫切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加快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运动场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运动场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财政要统筹安排好公共运动场建设资金,建立公共运动场运营管理补贴机制,财政补贴对应到运营公司。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由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运营公司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提高体育资产及赛事运营效益。

(三)强化日常管理。市教育体育局、市国资委牵头制定公共运动场管理办法,规范公共运动场标志、管理及配套服务,把公共运动场打造成为眉山的靓丽名片。眉山主城区已建成和新建的篮球场,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前,由东坡区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所有的篮球场移交公司统一管理。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公共篮球场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附件:1.眉山市现有篮球场、足球场统计表

      2.2019年眉山市篮球场、运动场建设任务分配表

      3.2019年眉山主城区续建和新建篮球场任务表

附件1

眉山市现有篮球场、足球场统计表

名称

现有场地数量(个)

具备免费开放条件场地数量(个)

篮球场

足球场

篮球场

足球场

东坡区

390

41

348

10

彭山区

129

5

55

4

仁寿县

595

45

423

15

洪雅县

150

17

150

17

丹棱县

106

3

82

2

青神县

100

8

100

8

合计

1470

119

1158

56

注:足球场地分为11、7、5人制。

附件2

2019年眉山市篮球场、运动场建设任务分配表

名称

改造提升数量(个)

新建数量(个)

篮球场

其他运动场(含足球场)

篮球场

其他运动场(含足球场)

市本级

0

1

8

5

东坡区

0

0

20

0

彭山区

7

0

7

0

仁寿县

8

0

15

0

洪雅县

3

0

5

0

丹棱县

0

0

5

9

青神县

0

0

7

0

合计

18

1

67

14

附件3

2019年眉山主城区续建和新建篮球场任务表

项目类别

项目地点

建设篮球场数量(个)

责任单位

续建项目

(12个)

崇礼新城滨江绿地

2

东坡区人民政府

南湖体育公园(实验中学北侧)

4

赤壁路南侧,儿童福利院西侧公园绿地

2

万达广场东边

4

新建项目

(8个)

中国电信公司内绿地

2

眉山发展公司

市委党校内右侧绿地

2

斯宾塞幼儿园东侧绿地

1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

2

经开新区西部药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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