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120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03-07 |
文 号 | 眉府函〔2019〕13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03-06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保护类示范项目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9年度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请示》(眉市环〔2019〕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眉山市东坡区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保护类示范项目。要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加强汇报沟通,确保申报成功。要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