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014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01-29 |
文 号 | 眉府函〔2019〕6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01-2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 “2018·08·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送审眉山市东坡区 “2018·08·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眉应急〔2019〕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眉山市东坡区 “2018·08·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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