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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9-00004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12-31
 文  号  眉府函〔2018〕114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2-2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市级水功能区区划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送审眉山市市级水功能区区划的请示》(眉水〔2018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眉山市市级水功能区区划》,由市水务局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二、水功能区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政府、园区(新区)管委会要根据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切实加强分类保护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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