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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8-00041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12-19
 文  号  眉府函〔2018〕108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2-18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8年第33批乡镇(天府新区)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18年第33批乡镇建设用地(天府新区)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1825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视高镇青林社区789组,兴家社区46组;兴盛镇舒坪社区34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6.5428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16.6582公顷、园地1.4897公顷、林地4.5355公顷、其他农用地3.85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天府新区眉山区域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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