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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8-12-12  
 索引号  015425431/2018-00036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2-12  文  号  眉府办函[2018]94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1230201911放假调休,共3天。20181229(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4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2(星期六)、23(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放假。

五、端午节67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13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1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星期日)、1012(星期六)上班。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2019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祥和平安。每个节假日前5日将值班安排表报市政府应急办(电话:02838168456,传真:02838168876),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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