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8-00031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12-03 |
文 号 | 眉府函〔2018〕102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8-12-0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8年第6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8〕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列神村1、2、7组,罗营村9组,铝城村5、6、8组,青龙村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3.2613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15.7078公顷、园地5.3977公顷、林地0.2公顷、其他农用地1.95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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