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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8-00031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12-03
 文  号  眉府函〔2018〕102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2-03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8年第6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8〕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列神村1、2、7组,罗营村9组,铝城村5、6、8组,青龙村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3.2613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15.7078公顷、园地5.3977公顷、林地0.2公顷、其他农用地1.95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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