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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18-00090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10-29
 文  号  眉府函〔2018〕88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10-26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洪雅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请示》(洪府〔2018〕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东岳镇八面村1、14组,东岳村4组,千秋村7组;花溪镇黄龙村2、3组,唐坝村1、3组;柳江镇红星村6、7组;三宝镇金沙村2、3组;余坪镇福宝村4、5组农村集体农用地17.414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4.0337公顷、林地1.7795公顷、其他农用地1.60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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