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18-00090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10-29 |
文 号 | 眉府函〔2018〕88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8-10-26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洪雅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请示》(洪府〔2018〕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东岳镇八面村1、14组,东岳村4组,千秋村7组;花溪镇黄龙村2、3组,唐坝村1、3组;柳江镇红星村6、7组;三宝镇金沙村2、3组;余坪镇福宝村4、5组农村集体农用地17.414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4.0337公顷、林地1.7795公顷、其他农用地1.60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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