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18-00054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09-21 |
文 号 | 眉府函〔2018〕79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8-09-19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眉府函〔2018〕79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双桥镇金藏村8组,桂香村2、3、5组,黄金村3组,龙埂村5组;仁美镇小桥村6组,正安村6组;杨场镇石马村4组,会灵村1组,凤凰村4组农村集体农用地1.429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4362公顷、园地0.6630公顷、其他农用地0.32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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