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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18-00054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9-21
 文  号  眉府函〔2018〕79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09-1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眉府函〔2018〕79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双桥镇金藏村8组,桂香村2、3、5组,黄金村3组,龙埂村5组;仁美镇小桥村6组,正安村6组;杨场镇石马村4组,会灵村1组,凤凰村4组农村集体农用地1.429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4362公顷、园地0.6630公顷、其他农用地0.32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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