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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xxgkb/2018-00037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3-19
 文  号  眉府函〔2018〕24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03-1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8年第2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眉府函〔201824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尚义镇乐象村5组,英勇村6组;永寿镇永华村78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3.576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3.3759公顷、园地0.1816公顷、林地1.1492公顷、其他农用地8.86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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