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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xxgkb/2018-00036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3-16
 文  号  眉府函〔2018〕23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8-03-15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府函〔2018〕23号


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送审〈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眉卫〔2018〕18号)收悉。该规划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

二、请你委会同东坡区、彭山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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