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xxgkb/2018-00036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03-16 |
文 号 | 眉府函〔2018〕23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8-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府函〔2018〕23号
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送审〈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眉卫〔2018〕18号)收悉。该规划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
二、请你委会同东坡区、彭山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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