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xxgkb/2018-00021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02-22 |
文 号 | 眉府函〔2018〕8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8-01-22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眉府函〔2018〕8号
市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送审〈眉山市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眉文〔2018〕3号)收悉。该规划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眉山市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
二、请你局会同东坡区、彭山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