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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128-172007-792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2-10-15
 文  号  眉府发〔2012〕30号  公文种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12-10-10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

  



  眉府发〔2012〕30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的

  实施意见(试行)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精神和市委“主动作为创一流”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五星级”政务服务理念

  政务服务是政府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行政审批,开展公共性、公益性服务的总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是开展政务服务的综合平台和有效载体。按照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全市“环境兴市”战略、“环境一流”目标要求,必须将各级政府的努力与群众满意有机结合,把“眉山服务,五星标准”作为全市政务服务的努力方向,引入国内五星级酒店管理模式,创新“五星级”政务服务理念,力争在3至5年内,将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创建为“五星级” 政务服务中心和“五星级”窗口。一是创新服务至上的理念,始终把服务对象视同亲人,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二是创新质量从优的理念,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展示政务服务“多快好省”(内容多、速度快、质量好、成本省)的特色;三是创新动态管理的理念,星级评定不搞终身制,每2年进行一次评定;四是创新持续创建的理念,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长期性,不断提升软硬件服务质量和政务服务水准,坚持细节服务,讲求规范运行。

  二、细化“五星级”政务服务内容

  坚持将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作为“五星级”政务服务建设载体,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多办事,办好事”。

  (一)强化中心建设。从5个方面着力推进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一是办公场地标准化。主体建筑面积、机构名称、大厅布局、柜台样式等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体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以上、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体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民生性、公益性服务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相对集中设置。二是服务工作标准化。公开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制作办事指南。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小事即办”,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项目及时开展并联审批服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98%以上。三是电子政务标准化。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动态,公开办事指南、办件信息,方便群众点击查询。拓宽网上办事范围,加强在线值守,提高网上受理和办结比例。落实专人做好电子监控、网上投诉办理等。四是服务管理标准化。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开通审批服务“直通车”和“绿色通道”,坚持推广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创新性举措,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监督机制,确保依法、高效、廉洁审批。五是服务体系标准化。完善五级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组五级政务服务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便民服务方式,实现“群众办事,干部跑路”。

  (二)加快窗口建设。坚持以窗口为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件质量和水平。一是坚持充分授权。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审批项目“应进必进”,窗口授权充分到位。二是严格选派标准。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必须业务熟练、纪律性强、综合素质高。行政许可科科长在窗口上班。三是做到服务规范。坚持统一着装,佩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规范,用语文明,表达清楚,办件过程中提倡使用普通话,用心用情服好务。四是加强技能培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开展政策法规、电子政务、服务礼仪、沟通表达等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五星级”政务服务评定

  将“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建设纳入项目化管理,实行星级评定,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考评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分管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眉山市“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建设工作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负责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进行星级评定。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星级评定。分类设置考核小项,总分100分:其中创建项目考核80分,群众满意度测评10分,考评小组评定10分。星级评定设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综合得分95分以上评定为五星级,90分以上评定为四星级,85分以上评定为三星级。对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凡取得星级荣誉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星级资格。

  (三)隔年申报。每2年开展一次星级申报、评定工作。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创建情况,于隔年12月初向考评小组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考评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得分评定等级,评定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四)表彰奖励。市政府对荣获星级的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星级奖牌、标牌,并按星级等次奖励工作经费。

  四、强化“五星级”政务服务保障

  (一)领导保障。市、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创建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亲自督促、协调和落实。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将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建设成服务群众的纽带、促进发展的平台、转变作风的窗口。

  (二)组织保障。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严格窗口人员选派标准和程序,确保胜任工作。

  (三)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推荐后备干部或选拔干部时,按照“五个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窗口优秀干部。

  (四)经费保障。将“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各区县要按照“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乡镇(街道)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意见,细化标准,抓好落实,强化考核,努力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示范区域。

  附件:1.眉山市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考评标准

  2.眉山市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评标准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1

  眉山市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考评标准

类别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分) 备 注
办公场地标准化
           
             
1 政务服务中心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城区居民步行30分钟内到达。 1  
2 在入城口、汽车站、城区主要干道等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导引标牌和“96196”服务热线、“12388”投诉热线、“96960”投诉热线标识。 1  
3 主体建筑面积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达到一级标准15000平方米以上;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按一级达标6000平方米、二级达标3000平方米、三级达标1000平方米,分级得分。 6 一级达标得6分,二级达标得3分,三级达标得1分。
4 城区至少有2路以上公交车途经政务服务中心。 1  
5 外有专用停车场,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0.5  
6 建立职工食堂,并对办事群众开放。 1  
7 正面悬挂国旗、国徽、XX政务服务中心标识。机构名称、办事楼层、窗口吊牌、配套设施等使用中英文标注。 1  
8 大厅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牌),滚动显示服务信息、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通知事宜及其他温馨提示。 1  
9 大厅门口设置办事楼层、窗口导引图,各楼层设置专用查询电脑、咨询处,配备导引员。 0.5  
10 大厅总体布局,柜台样式、安全通道、卫生间设置等,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统一规范。 1  
11 根据办事流程和公共安全需要,设置办事人员流动通道,配备无障碍通道等残疾人专门服务设施。 1  
12 相对集中设置公益性、公共性服务窗口。集中设置并联审批部门窗口。 1  
13 各窗口统一设置电子吊牌,公告服务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并制作相关办事指南。 1  
14 各窗口统一设置服务评价仪,坚持正常使用。 1  
15 设置商务服务区,提供邮政快递、打印复印、电话传真、自助取款、手机充电等业务。各楼层候办区域配置液晶电视、桌凳、排号机等设施。 0.5  
16 办公区域配备职工体育活动场所和报刊、图书阅览室(点),开设工间操。 0.5  
17 当地媒体(电视和报纸)开设政务服务专栏。 1  
服务工作标准化
           
             
18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小事即办”,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98%以上。 2  
19 及时受理“96196”政务服务热线,全天候开展咨询、接(转)办件服务。 1  
20 公开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制作办事指南。分项目优化办件流程,最大限度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1  
21 全面开展企业设立登记、投资建设及其他事项并联审批服务,安排专门窗口,专人跟踪落实。 1  
22 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根据产业项目或对象需要实行上门服务。 1  
23 开展预约服务、节假日服务和延时服务,为办事对象提供更多便利。 1  
24 群众办事遇到突发情况后,能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1  
25 行政审批办结时间在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内,全年无超期办件,无全省违纪通报事例。 2 “一票否决”项,被省上通报,取消评星资格。
26 窗口人员仪表规范,统一着装和佩戴工作牌。接件主动热情,用语文明礼貌,提倡普通话和微笑服务。 1  
27 各楼层导引员热情主动地做好咨询、导引工作,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帮扶服务。 0.5  
28 在窗口或候办区域添置桌凳、笔墨、示范文本、草稿纸、老花镜、胶水等,提供饮水、报刊等关怀服务。 0.5  
29 积极探索服务新机制、创新做法,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经验在省、市推广。 2  
电子政务标准化 30 电子信息系统综合布线满足大厅局域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等信息网络需要,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1  
31 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范》(DB51/T 1322—2011)要求,设计、功能、数据标准、支撑系统、安全等达到规定标准。 1  
32 设立标准化电子信息查询系统,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市(区县)情、投资指南、办事须知等信息查询。 0.5  
33 窗口单位开通使用电子政务大厅、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开展快捷、高效的电子办件业务,安排专人做好在线值守。 1  
34 电子政务大厅运行机制健全,及时做好维护更新。 0.5  
35 坚持做好电子政务大厅后台基础资料上传工作。 0.5  
36 及时规范处理电子政务大厅群众投诉及建议。 0.5  
37 有条件的窗口实现网上电子政务服务互联互通。 0.5  
38 及时更新和优化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0.5  
39 坚持利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电子政务大厅办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1  
服务管理标准化 40 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项目入驻率达100%。 2 “一票否决”项,未达标取消评星资格。
41 坚持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九公开”。 1  
42 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AB岗制等制度,确保政务服务规范高效运行。 2  
43 制定中介机构入驻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引导入驻,开展好中介服务。 0.5  
44 进一步完善全程代办、服务直通、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 1  
45 加强政务大厅用水、用电、网络管理,及时做好协调维护。 0.5  
46 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  
47 严格中心纪律管理,加强电子监控和现场巡查,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迟到早退、蹿岗、QQ闲聊、看电影、打游戏、戴耳机听音乐等违纪行为。 1  
48 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的,须提前告之。 0.5  
49 完善“96960”及其它投诉处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件投诉受理处,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2  
50 建立完善群众评议机制,在完善服务对象日常评议的同时,积极拓宽社会评议面。 1  
51 完善部门窗口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每月开展一次“流动红旗”和“服务明星”评选,及时通报考评情况,年度开展总结表彰。 1  
52 完善人、财、物、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有力,无安全事故发生。 0.5  
53 物业管理完善,环境优美,绿化、卫生、治安等情况良好。 0.5  
54 做好其它基础性管理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对重要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等。 1  
服务体系标准化
           
             8
55 完善五级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组五级政务服务中心(室、点)上下联动,资源共享。 1  
56 100%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点),标识醒目、标牌规范。 1  
57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组织领导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1  
58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 “五统一”(统一窗口、牌子、事项、流程和制度)、六公开(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定与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法规依据)。 1  
59 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特别是将工业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便民项目,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1  
60 改进便民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在城乡村(社区)设立便民代办点,实施乡、村、组三级代办,推行免费代办服务。 1  
61 每年开展一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便民服务室(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  
62 积极探索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新举措,经验做法在省、市推广。 2  
63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无省、市媒体负面报道。 1  




  

自身建设规范化 64 机关积极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对照目标要求,细化内容、标准,抓好推动落实。 0.5  
65 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健全,落实有力。 0.5  
66 制定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联系服务窗口的工作机制。 0.5  
67 窗口人员选派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联合规定执行。 1  
68 窗口工作人员每年轮训一次,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好法律规章、政策、电子政务、服务礼仪、服务态度、沟通表达等业务培训。 1  
69 加强机关廉政教育,无违反党纪、政纪、法纪案件发生。 2 “一票否决”项,出现违纪案件,取消评星资格。
70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  
强化工作保障 71 市、区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政务服务工作。 1  
72 窗口部门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每月到窗口检查一次政务服务工作。 1  
73 窗口单位分管领导亲自督促、协调和落实政务服务工作,每周到政务服务中心坐班一次,签到备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  
74 政务服务中心为行政机构,职能职责明确,机关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 1  
75 成立党组或党委,班子配备齐备,工、青、妇组织健全。 1  
76 强化政策激励,市、区县、乡镇(街道)推荐后备干部或选拔干部时,优先考虑政务服务窗口优秀干部。 1  
77 政务服务中心“五星级”创建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 1  




  附件2

  眉山市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评标准

  

类别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分) 备 注

           
             务
           
             管
           
             理
1 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项目入驻率100%。 4 “一票否决”项,未达到要求取消评星资格。
2 严格选派标准,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纪律性强、综合素质高。 2  
3 部门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每周到中心窗口办公一次,行政许可科科长在窗口上班。 1  
4 规范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办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 3  
5 坚持特事特办,能一次性办结的必须一次办结,减少办事成本。 3  
6 办公设施齐备,设置服务评价仪,并坚持正常使用,评价率95%以上,满意率98%以上。 3  
7 全年无有效投诉。 4 “一票否决”项,发生一次取消评星资格。
8 全年无超期办件,无全省通报的责任事件。 8 “一票否决”项,被省上通报,取消评星资格。
9 工作信息(简报)每月上报不少于2条,全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采用不少于5条、省政务服务中心采用不少于2条。 3  
10 坚持在线值守,及时高效地做好网上咨询、预审和办件事项。 2  

           
             务
           
             礼
           
             仪
11 人员上岗时佩带工作证,着制服或工作服。 2  
12 仪容仪表大方,坐姿站姿端庄;用语文明,表达清楚,提倡说普通话。 2  
13 发型发式得体。男同志不留胡须、不戴墨镜;女同志妆容大方适度。 2  
14 接待服务对象办件时,热情主动,态度和蔼,语气亲切。 2  
15 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耐心细致,告知清楚;对不受理事项,须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 2  
16 对批评意见冷静倾听,不争辩、争吵,主动及时化解。 2  
17 坚持廉洁勤政,严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6 “一票否决”项,被省、市纪检部门查实,取消评星资格。
18 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3  

           
             作
           
             纪
           
             律
19 严禁上班时间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吃零食等,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窗口吸烟。 8 “一票否决”项,被省、市纪检部门通报,取消评星资格。
20 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看股市、网上购物、网上闲聊、看电影、打游戏、戴耳机听音乐等。 8 “一票否决”项,被省、市纪检部门通报,取消评星资格。
21 严禁在大厅办公电脑上私自下载、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  
22 严禁在前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办件区域。 1  

           
             件
           
             管
           
             理
23 办公桌(台)规范摆放办事指南、示范文本等,保持桌面整齐整洁。 2  
24 电脑显示屏与服务柜台规范摆放,且在大厅视频监控范围内。 2  
25 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提前摆放“温馨提示”牌。 1  
26 离开窗口或下班时,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 2  
27 窗口区域无杂物放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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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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