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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1-16  
 索引号  20171128-170231-010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16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领导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佳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冉登祥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永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明宇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岳 剑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俞红梅 市纪委副书记

  邹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灵贵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廖仁军 市教体局局长

  万俊才 市民政局局长

  万 超 市司法局局长

  何万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成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建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梅 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江昌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俊 市水务局局长

  熊 英 市农业局局长

  郭才文 市林业局局长

  王 继 市商务局局长

  田 禾 市文广新局局长

  彭 锋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劲松 市旅游局局长

  袁卫彬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泽文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贺俊明  市国资委主任

  杨云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贺建文 市工商局局长

  王 绪 市质监局局长

  孙绍全 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锦鸿 岷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彭 盆 甘眉(铝硅)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车智勇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吉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冯志宏 市气象局局长

  谢北洋 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文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严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7个检查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123号)要求开展检查和督查。各检查组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密工作流程步骤,强化工作纪律规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闭环管理,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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