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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简介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 更新时间:2026-05-06

一、机构与职能职责

【机构简介】

1997年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区分行,管辖中国人民银行仁寿、彭山、洪雅、青神县支行。2000年眉山撤地设市,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2023年3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202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2024年5月将原仁寿县支行调整为眉山市分行派出机构,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仁寿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眉山市分局仁寿营业管理部)。

【机构领导】

刘建康(党委书记、行长):主持市分行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内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

陈义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协管内审科。

何永川(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统计研究科、科技科、国库科、征信管理科、反洗钱科、会计财务科。

梁戈宁(党委委员、副行长):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金融稳定科、支付结算科(营业室)、货币金银科、保卫科、外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机构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总行、省分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二、负责辖区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工作。

三、监测和评估辖区金融风险,并推动实施处置,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组织实施存款保险相关工作。

四、推动落实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负责辖区外汇管理工作。

五、按职责分工对辖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实施监管,统筹辖区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六、统筹辖区金融业综合统计,落实辖区金融信息共享机制。负责辖区金融统计调查,分析研究经济金融形势。开展辖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

七、负责辖区金融科技工作,指导协调辖区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金融科技应用、金融标准化工作。

八、承担辖区支付结算、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

九、负责组织管理辖区经理国库工作。

十、承担辖区征信、反洗钱工作。

【机构设置】

2024年9月,市分行机关及县域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市分行机构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科)、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金融稳定科、统计研究科、支付结算科(营业室)、科技科、货币金银科、保卫科、国库科、征信管理科、反洗钱科、外汇管理科、会计财务科、内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等18个内设机构;仁寿营业管理部设货币信贷部、风险监测部、金融服务部、综合业务部(外汇管理部)、保卫部等5个内设机构。

二、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政务公开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二段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28—38111301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二段1号

邮政编码:620010

三、监督投诉渠道

【工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办公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二段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监督投诉电话:028—381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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