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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公安局机构职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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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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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安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 眉山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28-38167678 传真:028-38167844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四)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五)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查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六)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七)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八)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十)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十一)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七)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九)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二十)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一)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一)队伍管理训练科 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动态,拟定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培养公安教育训练教官。负责公安院校在眉招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政治部文秘工作。管理眉山市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 部门负责人:李平 部门电话:028-38167576 (二)干部人事科 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协管、干部调训、公安人才、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和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转任人民警察、办理警衔、办理人民警察证、抚恤优待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公安局干部考核、任免、监督、职级、档案、调任、转任、离职、工资等工作。组织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邱晓媛 部门电话:028-38167780 (三)新闻宣传科 负责拟订全市公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及心理健康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新闻报道、新闻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新媒体建设和书刊、出版、影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推荐工作。 部门负责人:杜海 部门电话:028-38195337 (四)警务保障科 负责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规划、被装计划和制度,参与拟订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重大任务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市公安局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负责市公安局预决算、经费管理使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建设等工作。协助分配中央、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经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经费使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规划建设和应急保障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部门负责人:熊烈锋 部门电话:028-38167766 (五)情报指挥中心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公安工作有关信息;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战略研究。开展公安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安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情报工作,掌握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统计、调研、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史志、态势分析、涉密网络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战指挥和110报警服务工作。协助市公安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紧急警务,发布重大警令,负责市内跨区域警力调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负责人:黄乔 部门电话:028-38167678 (六)督察审计支队 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群众信访和审计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督促、办理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依法履行群众信访工作职责任务。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公安机关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部署、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情况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局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管理、预(决)算绩效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大宗物资和警用装备采购及管理,特别业务费、掩护性保障性企业、业务据点管理,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等进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等审计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俊 部门电话:028-38167200 (七)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者直接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部门负责人:周涛 部门电话:028-38167510 (八)治安管理支队 拟订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治安类案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民用爆炸物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国防军工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军工产品运输、公共交通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实施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刚 部门电话:028-38167690 (九)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协调或者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导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牵头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数字化侦查模式建设及应用,规划、指导刑事侦查情报工作。规划、指导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刑事技术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司法鉴定工作,承担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域高 部门电话:028-38167708 (十)出入境管理支队 组织、指导、承担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指导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事)件侦办和涉外案(事)件处置,规划和组织实施出入境情报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应用。 部门负责人:张韦平 部门电话:028-38167531 (十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涉及人类的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涉及人类的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者直接侦办重大案件。 部门负责人:唐夏计 部门电话:028-38173811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平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并组织实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指导并组织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指导并组织网络攻防演习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眉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眉山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办公室工作。 部门负责人:滕锐 部门电话:028-38893505 (十三)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场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指导公安监管场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管理眉山市看守所、眉山市拘留所、眉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康复中心。 部门负责人:苏晓东 部门电话:028-38601700 (十四)交通管理支队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协调或者直接侦办交通违法犯罪案件。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眉山市机动车检验指导中心。 部门负责人:王胜 部门电话:028-38169938 (十五)法制支队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公安执法工作政策。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组织推动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法核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法治教育培训。办理公安机关管辖行政、刑事案件。 部门负责人:彭力 部门电话:028-38167562 (十六)禁毒支队 开展全市毒情监测评估和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整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区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协调或者直接侦办重大毒品案件;承担对毒品原植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和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流入非法渠道的打击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可制毒化学品入滇情况的审批、管制;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市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市禁毒委员会)涉及禁毒方面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阙卫华 部门电话:028-38167794 (十八)科技信息化支队 拟订科技兴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承担公安大数据平台、警综平台、移动警务平台等应用支撑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承担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和赋能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大数据实战体系建设。承担公安科技立项以及科研开发、成果管理、技术推广和科技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创新平台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建设管理和视频图像技术导侦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基础性、公共性、全局性应用支撑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对外信息共享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公安社会服务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无线电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公安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市公安局机关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局机关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管理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部门负责人:杨恒 部门电话:028-38167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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