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信访局机构职能信息 |
2023-01-19 10:35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联系方式: 眉山市信访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1段投资促进大厦C区1楼 眉山市信访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眉山市信访局联系电话:028-38168515 眉山市信访局负责人:胡刚 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三)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四)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网上留言,接待来访。 (五)指导、处置群众进京到省集体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 (七)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群团、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管理网站平台。(科室负责人:石剑峰,电话:028-38168133) (二)统筹协调科。负责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研判信访工作形势。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承担党建、党风廉政、依法治市、群团工会、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科室负责人:张岚,电话:028-38186648) (三)办信科。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及中央、省交办、转送的来信。负责群众来信的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处理网上信访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涉及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室负责人:周云伟,电话:028-38186546) (四)接访科。负责指导市群众工作中心接待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负责处理中央、省有关部门交办、转送的来访事项。负责市领导接访的组织协调及相关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处理复杂来访事项,维护来访秩序。(科室负责人:高海英,电话:028-38168515) (五)综合指导科。负责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会节期间和重要敏感时段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和信访积案的排查梳理、转送交办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社会稳定中涉及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苏明芳,电话:028-38168599) (六)督办与复查复核科。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推动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审核备案工作,协调处理中央、省交办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等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科室负责人:黄剑,电话:028-38186703)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