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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4-07-17 10:02  市水利局 [字号: ] 打印

联系方式:

眉山市水利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

眉山市水利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眉山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28-381660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下达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不跨市(州)大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联系水文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执行国家、省有关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省有关节约用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县(区)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不跨市(州)大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指导并协调配合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后期扶持和监督检查。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三峡外迁移民后续工作。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政务值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组织指导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科室负责人:张涛,联系电话:028-38166000)

(二)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科。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查全市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出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监督水利投资计划实施,指导水利投资融资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标准化管理。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组织指导新(改、扩)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定额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稽察。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科室负责人:谢意,联系电话:028-38166060)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监督科)。承担水利、移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水利、移民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和移民普法工作。组织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室负责人:孟刚,联系电话:028-38119651)

(四)水资源管理科(眉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权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联系水文工作。(科室负责人:唐宏光,联系电话:028-38208339)

(五)河湖管理科。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滩涂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及其大坝、已成堤防、职责范围内水闸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管理、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科室负责人:林伟,联系电话:028-38175736)

(六)水利水保科。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中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蓄水,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指导中小型水库、水闸运行管理、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跨县(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骨干水网及重要节点工程、区域控制工程的运行调度。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库、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监测预报并公告,组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科室负责人:刘备,联系电话:028-38166026)

(七)移民科。指导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综合协调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督促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组织签订市管项目移民安置协议。审核下达市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并协调配合移民安置规划,负责移民安置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立项。会同项目法人开展市管项目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初验。负责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和相关单位委托。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动态管理。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预案。指导编制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三峡外迁移民后续工作。(科室负责人:陈熙,联系电话:028-38168307)

(八)安全监督与内审科。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及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指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科室负责人:刘岗,联系电话:028-38175619)

(九)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应急预案、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参与执行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统筹开展与防洪抗旱相关的城乡生活、产业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电力供水、生态供水、航运等多目标应急调度。组织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干旱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科室负责人:夏润金,联系电话:028-38208675)

(十)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及监督考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水利、移民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负责拟订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制度。承担市本级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科室负责人:唐明安,联系电话:028-38165028)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水利局党组按照市委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水利行业涉外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科室负责人:高红娟,联系电话:028-38166025)

(十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培训教育和宣传,指导所辖各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等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科室负责人:谢意,联系电话:028-38166060)

(十三)市水务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负责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具体承担普法宣传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集中宣传。负责水行政执法和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承担跨县(区)和上级交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水政监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和执法办案,对水事纠纷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科室负责人:孟刚,联系电话:028-38166055)

(十四)市水利管理处。负责全市水库、渠系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鉴定和病险整治,确保安全度汛。负责春灌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水利血防工程、水库维修养护等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承担灌溉功能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水利工程黑臭水体治理,负责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管理、水库渠道小水电管理、水库及渠系违建别墅清理整治,指导全市水美新村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抗旱工作,推广先进实用的抗旱新技术。协助完成市级其他部门涉及农村水利的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毛泽勤,联系电话:028-38195706)

(十五)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评审及审批市本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担市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监督检查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负责制定全市水土保持的工作目标,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水土保持规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全市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和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服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晋磊,联系电话:028-38687812)

(十六)市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总站。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协调、建设、监督、管理及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对取水、制水、供水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掌握全市乡镇饮用水水源环境与供水水质状况,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供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标识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案件,防止水质污染事故发生。(科室负责人:吴浩,联系电话:028-38166608)

(十七)市河道管理总站。负责全市河湖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编制和审查。(科室负责人:林伟,联系电话:028-3817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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