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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的说明
2017-05-08 15:25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打印

市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安排无出国(境)计划,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因公出国(境)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市纪委监察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内外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莅眉学习与交流。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市纪委监察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4%。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委局机关取消了4辆公务用车。市纪委监察局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台,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台,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10台。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局

2017年5月4日

附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69

1、公务接待费

9

2、公务用车费

6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

(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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