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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5-02 15:12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协调,建机制,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构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发挥整体合力。制定《眉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强化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健全完善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在食品生产企业分类推行实施HACCP认证体系,严格按风险类别和级别落实监督检查频次。指导泡菜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行肉及肉制品溯源体系建设工作。督促食品流通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把食用农产品准入关,做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规范“双推进”,实现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双落实”。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保持100%、“明厨亮灶”改造达60%,小餐饮备案管理率达85%,农村家宴加工服务人员培训率达90%。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新版药品GMP、GSP实施,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有计划的开展跟踪检查,实行药品市场飞行检查常态化,防止认证后管理回潮。落实监督抽验责任,重点加强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的质量监督,提高药品监督抽验靶向命中率。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围绕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开展东坡味道产品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围绕“西部药谷”园区建设,推进眉山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服务重大食品药品产业项目,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监管的实效助推产业步入规范发展轨道。

(三)排隐患,控风险,提升快速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风险排查,严格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存在质量风险的品种,狠抓舆情监测预警与处置,切实防范软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科学制订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提升通过抽检监测排查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抽检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运用,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加大问题产品和企业的曝光力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创新应急演练方式,适时开展一次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桌面推演,提升应急队伍能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抓整治,强惩处,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法治化水平。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到审批认证、监督检查、稽查执法等各项日常工作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强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巩固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治理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严惩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开展“猎狐”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规划,谋长远,做强支撑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总结推广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指导东坡区创建四川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区。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对2016年验收未达标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让每个基层监管机构尽快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形成战斗力,使食品药品监管触角渗透到基层、延伸到一线。加快推进可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平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整合监管执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信息,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产品风险可研判、质量可追溯。加快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的培训,发挥快检快筛在监管中的作用,完成市食品安全监(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实验室资质认证,为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提供全面支撑。发挥媒体联盟宣传共治作用。利用“眉山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官方微博和微信,加强与在眉各级各类媒体联系交流,正面宣传日常监管举措、专项整治成效、经验、典型及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赢取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实现良性互动和共治共管共促局面。

(六)守规矩,严纪律,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地生根,每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扩大“两学一做”成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精神,在抓细、抓常、抓长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提炼培育食品药品监管价值理念,凝聚和激发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斗志。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参公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下属单位,下同)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04.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719.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04.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3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除包括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后勤物管服务专项支出;

2.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及跟踪检查专项支出

3.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

4.化妆品综合监管专项;

5.医疗器械综合监管专项;

6.民生工程食品检验专项;

7.食品安全重大会议保障及综合监管专项;

8.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专项;

9.设备购置专项;

10.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及应急处置专项;

11.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专项;

12.执法服装购置专项;

13.食品、药品检验专项;

14.药品快检专项;

15.其他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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