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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05-0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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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三是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六是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七是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八是组织和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全面深化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决胜“两个率先”,实现“五个先行”,奋力建设天府新区增长极,大都市区新高地目标,坚持不忘初心,主动作为,争创一流,全力围绕“五大千亿产业”、“四个百亿产业”、实施“六大千亿会战”和“136”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建设四川质量发展高地;推进“三大任务”: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和品牌强市建设;夯实“六维支撑”:夯实党建支撑、法治支撑、安全支撑、科技支撑、检测支撑、计量认证支撑)抓好全市质监工作,并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奋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积极建设“四川质量发展高地”,启动争创国家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制定实施《眉山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对区县、园区和市级部门开展考核,努力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中争创佳绩。认真做好年度质量状况分析,为全市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参考,真正把提升质量作为眉山“永不竣工的工程”。 (二)奋力推进“品牌强市”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以优质品牌奠定眉山特质。争取市政府印发《推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的意见》,积极申报“东坡味道”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积极申报“天府质量奖”和四川名牌,大力培育“中国质量奖”企业。全力申报建设“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我心目中的眉山工匠”评选工作,努力打造眉山品质之城。 (三)奋力推进“标准强市”建设。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争取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市的意见》。强力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重点围绕我市“五大千亿产业”“四大百亿产业”及其它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检测比对和产品质量数据库建设,推动“眉山造”产业转型、质量升级;抓好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夯实省级示范项目基础;强力推进泡菜国际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成立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酱腌菜分技术委员会。(四)严守质量安全监管“底线”。继续加强电梯、燃煤锅炉节能监管、气瓶充装检验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快推广应用“BDIM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969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确保全市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持续深入开展“质检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全社会享受更多的“质量获得感”。 二、部门概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66.91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6.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9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0.07万元,医疗卫生12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07.89万元,是用于保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59.02万元,是用于保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检验检测等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6日 |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185]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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