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局汇总,2012年眉山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8万元,公务接待费4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