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1.协助省红会博爱康复医院主体工程竣工;2.新发展会员4000人次;3.已争取博爱家园项目2个;4.完成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培训26000人次;5.人道救助700余人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红十字会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财政收入决算总额为70.6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6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4.64万元,主要原因2013年增加了“4.20”芦山地震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宣传培训项目4.64万元;救援队伍体系建设项目5万元。
2013年财政支出决算总额为70.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7404万元,医疗卫生5.3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4.64万元,主要原因2013年增加支出了“4.20”芦山地震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宣传培训项目4.64万元;救援队伍体系建设项目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二)教育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4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5.308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五)住房保障支出1.61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