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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3-03-28 17:26  原市质监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眉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3年2月27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宋仕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关心下,全市各级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高位求进、跨越发展”工作基调,推进财政又好又快发展,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及时保障,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财政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8.8亿元,增长43.3%,超全省平均增幅24.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1]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0.9%,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为67.5%。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43.3亿元,增长20.5%,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全市人均财力达到9.5万元,比上年提高1万元。二是发展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筹集落实工业发展资金13.8亿元、四川甘眉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1,000万元、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东坡宋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组织到位东坡岛开发、交通中心、“四箭齐发”、“两宋荣光”眉州大道、岷东新区开发、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8.7亿元,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2.1亿元。市本级征地拆迁支出比上年增长312.4%。三是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63%以上。安排拨付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性资金28.5亿元,占计划投入的115.7%。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8.5%,达到中央和省定目标。四是财政管理取得成效。公务卡[2]制度在市级全面推行,覆盖一区五县;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撤销专户79个;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审减资金12.8亿元,综合审减率12.6%;深化政府采购管理,节约资金6,000万元;市本级首次向社会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33个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实力仍然较弱,公共财政收支总量仍然较小、人均支出水平仍然较低,解决发展中的矛盾与困难的能力仍显不足。二是财源仍显不足,缺少特别重大产业支撑和特别重大项目载体。三是政府性债务将逐渐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395,030万元。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88,088万元,为预算的123.6%,增长43.3%;全市上划中央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8,375万元,增长7.6%;上划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2,558万元,增长25%。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达到849,021万元,增长28.6%。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848,00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447,25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100万元;二是各级动用当年超收收入92,557万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35,171万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1,455,081万元。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432,902万元,为预算的98.5%,增长20.5%。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49万元,增长24.1%;公共安全支出82,194万元,增长12.4%;教育支出261,640万元,增长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94万元,增长21.5%;医疗卫生支出163,155万元,增长25.9%;农林水事务支出208,052万元,增长18.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977万元,增长10.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025万元,增长13.3%;节能环保支出47,594万元,增长4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03万元,增长51.5%。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88,088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914,74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1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44,548万元,调入资金[3]13,543万元,收入总计1,493,025万元;减公共财政支出1,432,902万元,上解支出12,689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000万元,调出资金2,344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30,09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20,482万元,滚存净结余9,608万元。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4]收入预算为316,030万元。2012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30,364万元,为预算的199.5%,增长65.9%。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39,315万元,为预算的89.8%,增长53.3%。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630,364万元,加上年结余44,402万元,省补助收入35,026万元,调入资金2,344万元,减基金支出639,315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72,82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95,390万元。2012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4,967万元,为预算的120.5%,增长39.8%。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52,81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超收19,577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税收返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37,29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500万元,相关支出调整方案已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27,596万元。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49,782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33,387万元,为预算的93.4%,增长27%。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21万元,增长35.1%;公共安全支出26,329万元,增长35.2%;教育支出17,754万元,增长1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1万元,增长47.9%;医疗卫生支出10,269万元,增长13.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183万元,增长12.3%;城乡社区事务55,792万元,增长37.3%;节能环保支出6,419万元,增长7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05万元,增长22.6%。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14,967万元,加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00,5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500万元,调入资金6,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389万元,收入总计268,386万元;减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33,387万元,上解支出1,8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23,18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6,257万元,滚存净结余6,931万元,当年净结余为138万元。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9,330万元。201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2,502万元,为预算的143.5%,增长32.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0,367万元,为预算的78.8 %,增长20.2%。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42,502万元,加上年结余20,5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36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130,367万元,转移性支出18,172万元,滚存结余35,06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上述全市和市本级201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562,000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390,080万元,非税收入171,920万元。加预计省转移支付和返还收入309,910万元,减上解支出1,900万元,调出资金2,450万元,预计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867,5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7,560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700万元,增长4%;公共安全支出71,150万元,增长9%;教育支出208,490万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3,860万元,增长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00万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10万元,增长8%;医疗卫生支出70,710万元,增长9%;农林水事务支出77,620万元,增长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1,980万元,增长9%。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73,75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473,75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全市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收支政策代编的,请予审查。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会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132,200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85,510万元,非税收入46,690万元。加预计转移性和返还性收入58,370万元,减上解支出85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189,7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720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00万元,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16,210万元,增长8%;教育支出13,350万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1,310万元,增长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0万元,增长8%;医疗卫生支出8,690万元,增长8%;农林水事务支出14,300万元,增长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780万元,增长7%。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67,75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150,00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5,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等。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67,7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8,5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00万元、教育支出1,84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0万元等。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将66个市级部门2013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

(三)推进财政科学化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2013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牢牢把握“高位增效、跨越发展”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四种模式、四个转变”、“七大会战”、“三大工程”等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自律意识,奋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支出科学合理、保障及时有力、干部清正廉洁。

一是着力增长型财政建设,抓好增收节支。紧紧抓住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和实施“多点多级支撑”战略的重大机遇,充分彰显后发优势,拓展财源。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5]等税制改革政策,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争取上级各类专款、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收支平衡。继续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债务风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出国(境)考察费。

二是着力发展型财政建设,服务跨越发展。紧紧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创新“四种模式”、加快“四个转变”,集中财力、整合资金、打捆使用。紧紧围绕“项目会战年”、“项目竣工年”,为“七大会战”、“三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做好资金保障。紧紧围绕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培育扶持民营企业。紧紧围绕重点区域和区域重点发展,支持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岷东新区、现代工业新城、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泡菜城、洪雅旅游、青神竹编等实现新突破。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东坡湖污染治理。

三是着力民生型财政建设,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全额落实民生项目资金。认真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落实粮食直补、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惠民补贴政策。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是着力绩效型财政建设,促进管理科学精细。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有机衔接,加大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力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全面深化公务卡改革。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落实政府性贷款还贷和政府债券本息资金,稳步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按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

五是着力服务型财政建设,增强财政执行能力。坚持主动作为创一流,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财政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议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关心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高位增效、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1] 公共财政预算

    按照财政部《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从2012年起,将“财政一般预算”提法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即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公务卡

    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及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日常公用、零星购买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3]调入资金

指根据预算管理需要或上级财政规定,从预算稳定调节金、偿债准备金、政府性基金等其他渠道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资金。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指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试点区域的交通运输业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试点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征税现象,有利于产业细分、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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