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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02-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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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三是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六是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七是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八是组织和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遵循八个原则”要求,结合质监部门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抓创新、严监管、重服务、促发展”,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实施“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发好力。 1.质量强市建设。科学制定《眉山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牵头做好质量考核工作;重点培育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积极开展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区域互认申报;积极推进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知名品牌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及“四川名牌”创建工作,启动第三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努力提升“眉山品牌”核心竞争力。 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新手段,全面启动BDIM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和后期应用,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市24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余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和30余家气瓶充装单位确立安全风险等级,全力推进标准化分级分类监管;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眉山市住宅电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安全监管网络。 3.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业标准体系1个,服务业标准体系3个,企业标准体系15个;完成1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2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验收;组织2家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开展团体标准研制2项;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5项,商品条码续展率达90%以上;开放“眉山数字标准馆”,为企业提供标准数据查询服务。 4.计量认证工作。制定眉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6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培育创建2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基本实现全市城区集贸市场、乡镇中心医院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等活动,促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增效;指导20家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力争创建全省有机产品示范区1个。 5.检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泡菜质检中心建设,确保通过实验室CNAS认证认可验收;重点加强“建筑材料、家具、化工、电动车、食品相关产品、机械加工制品、铝及铝加工制品、油脂产品”等八个领域检测能力建设,力争获批筹建省级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中心。 二、部门概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70.1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0.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3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1.31万元,医疗卫生7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4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71.30万元,是用于保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98.89万元,是用于保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检验检测等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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