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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4-0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关于眉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4年1月8日

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宋仕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关心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高位增效、跨越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创一流,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算任务全面完成。一是财政收入取得突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完成63.6亿元,增长30.3%,增幅居全省第2名。总量突破性超过两市,在全省排名提升2位。争取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2]和专项资金101.4亿元,比上年增加16.1亿元。争取落实地方政府债券5.04亿元,增长57%,超全省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争取到芦山“4•20”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13.4亿元。全市人均财力10.5万元,比上年提高1万元。二是支出结构得到优化。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72.6亿元,增长20.4%,增幅居全省第3名。突出重点保民生,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66%,超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全市拨付“民生工程”财政性资金38.3亿元,占全年预计投入的116.1%。坚持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坚持”,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10.5%。三是促进发展更加有力。及时落实工业、现代农业、三产及旅游等发展资金,促进产业跨越发展。及时落实岷东新区、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和彭山区域、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工业新城、铝硅园区、金象园区等补助资金,促进区域跨越发展。及时落实东坡岛、“东坡宋城”、“两宋荣光”、 “绿海明珠”、“千湖之城”、“四箭齐发”、四大文化主题公园、交通中心、滨江大道、东坡泡菜城、洪雅旅游、青神竹编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开工竣工。及时调度“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应急资金6.69亿元,保障抗灾救灾顺利开展。四是管理制度有所创新。制定并实施了《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天府新区眉山区域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洪雅县旅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神竹编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山市市本级涉企收费“一费制”[3]缴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12个资金管理制度。对全市37个项目开展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认真开展对甘孜州白玉县各项财政管理的‘结对帮促’工作。改进政府采购,率先在全省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审减资金13亿元,综合审减率12%。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62,000万元。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36,065万元,为预算的113.2%,增长30.3%。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867,56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726,32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400万元;二是各级动用当年超收收入74,065万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22,550万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1,740,903万元。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725,571万元,为预算的99.1%,增长20.4%。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97万元,增长21.7%;公共安全支出94,503万元,增长15%;教育支出305,799万元,增长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28万元,增长18.7%;医疗卫生支出151,903万元,增长6.9%;农林水事务支出310,945万元,增长3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1,629万元,增长36.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932万元,增长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79万元,增长30.2%。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36,065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066,49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400万元,调入资金12,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133万元,收入总计1,795,597万元;减公共财政支出1,725,571万元,转移性支出3,69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9,330万元,调出资金2,936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金[4]4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33,67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23,159万元,滚存净结余10,511万元。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5]收入预算为473,750万元。2013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67,122万元,为预算的183%,增长37.6%。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05,621万元,增长41.7%。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32,200万元。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32,241万元,为预算的100.03%,增长15.03%。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89,72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超收41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税收返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25,8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相关支出调整方案已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批准;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5,945万元。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49,579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43,047万元,为预算的97.4%,增长7.8%。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77万元,增长5.5%;公共安全支出28,197万元,增长7.1%;教育支出19,611万元,增长10.5%;农林水事务支出22,186万元,增长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2万元,增长6.2%;医疗卫生支出7,944万元,增长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36万元,增长15.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500万元,增长10.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127万元,增长5%。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32,241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95,7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调入资金12,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876万元,收入总计281,373万元;减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43,047万元,上解支出1,12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5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24,70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4,359万元,滚存净结余10,344万元。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7,750万元。201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3,190万元,为预算的127.1%,增长49.6%。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9,329万元,增长52.9%。

上述全市和市本级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社会经济转型,实体经济遭遇困境,财政增收压力凸显;财政收入总量较小,民生改善、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需求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范围拓展,资金监管点多面广,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731,500万元,增长15%,加预计省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323,500万元,减上解支出1,900万元、调出资金2,700万元,预计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1,050,4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0,400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600万元,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79,600万元,增长10%;教育支出232,000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4,200万元,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540万元,增长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00万元,增长12%;医疗卫生支出76,400万元,增长10%;农林水支出85,000万元,增长14%;城乡社区支出88,300万元,增长9%;交通运输支出45,000万元,增长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1,000万元,增长10%。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546,440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546,440万元。

以上全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3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收支政策代编的,请予审查。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汇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52,080万元,增长15%,加预计省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61,920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8,50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195,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5,500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万元,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18,680万元,增长10%;教育支出12,600万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00万元,增长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0万元,增长9%;医疗卫生支出6,900万元,增长10%;农林水支出9,000万元,增长12%;城乡社区支出36,000万元,增长9%;交通运输支出26,500万元,增长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000万元,增长10%。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1,44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150,00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5,8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0万元等。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71,44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200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5,083万元、非税收入1,117万元;加东坡区划转托管富牛镇支出基数1,503万元,相应安排地方公共财政支出7,70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5万元、教育支出9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67万元、农林水支出400万元等。岷东新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000万元,相应安排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49,970万元、教育支出30万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将70个市级部门2014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

(四)确保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三届五次党代会和市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创新突破年、产业转型升级年、统筹城乡攻坚年、产业集群招商年、创业就业惠民年”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强管理,为经济社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强化财源管理,促进收入增长。紧紧围绕“三四五翻番”战略,换挡不失速,做大收入总量。一是扩大增量。支持新区建设、新项目开工、新产业发展、企业现生产、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实现多级多点支撑财政增长。完善机制,积极引税,争取更多税源留存地方。创新办法,综合治税,避免跑税漏税。抓好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资源(资产)收益等基金和非税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坚持向上争取力度不减,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省上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市县(区)发展公司、投资公司等政府投融资主体融资。二是激活存量。清理盘活财政性沉淀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控减行政运行成本。三是控制风险。坚持量入为出,探索建立财政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统筹安排化债资金。

2.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民生改善。统筹调度资金,落实好省上“19件民生大事”,实施好全市“十项民生工程”。用好全民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实现富民惠民。加快推进“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全免费。按30%的贫困面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启动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建设。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免费婚前体检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大扶贫攻坚支持力度。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支持水体和大气污染监测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3.强化资金撬动,促进跨越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改革开放重点突破、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园区新区激发活力、投资项目加快建设。一是坚持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用好产业发展、交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保障重大产业、重要项目、重要区域的建设与发展。二是完善财政贴息,用好全民创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科普惠农小额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和全民创业就业。三是实施以奖代补,用好城市建设、农林水利、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三产旅游等专项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美丽新村建设、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营改增[6]”工作。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4.强化资金监管,促进绩效提升。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到位率。依法审批预算,增强预算刚性。探索预算绩效目标前置。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强化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凡财政性收入,包括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费、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会资金等,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擅自减免。强化支出管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支出行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严格单位报销票据审核。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考核,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5.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作风转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主动作为创一流,全力做好“三保一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化宗旨意识,树牢大局观念,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量。

 

 

 

 

 

名词解释:

[1]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不含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及省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享部分。

[2] 一般性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财政资金在政府间的再分配形式,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财政保障中可以纳入标准需求测算、使用范围市县自主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足市县基本需求缺口、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促进发展能力。

[3]涉企收费“一费制”

涉企收费“一费制”是指在相关收费项目征收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对部门向企业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基金收入的行为进行统一审核,统一收费。

[4]预算稳定调节金

为确保预算的持续和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按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按财力总额一定比例设立预算稳定调节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稳定调节金的来源包括当年财政超收收入、财政当年结余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来源。

[5]政府性基金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转结余下年继续使用。

[6]营改增

指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试点区域的交通运输业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试点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征税现象,有利于产业细分、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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