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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3 17:19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眉府办发〔2010〕48号),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抓党建引领强定力。

一是大力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推动改革发展的政治定力、战略定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建设,做深做实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党旗耀交通,永远在路上”党建品牌建设,以红旗党支部评选激励为抓手,创建“四强”党支部。大力抓好行业党建“两个覆盖”,推进行业工会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效融合,提升党建引领发展质效。三是鲜明导向锻造队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持续开展年轻干部集中培养学习。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选用干部。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开展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四是持续建设“清廉交通”。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交通”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聚焦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强化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2.抓规划争取谋发展。

一是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秉持“顺应新形势、服务大战略、谋划大项目、构建大平台”的规划理念,积极抢抓“双城”“同城”“战略腹地”“长江经济带”等历史机遇,按照“立体交通、成环成网、融合结合”总体思路,聚焦国省重大战略、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个关键因素,高质量完成《眉山市“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初稿编制。二是持续加强对上资金政策争取。紧跟国省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动态,结合“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谋划情况,坚持“走上去”“请下来”,认真包装储备对上争取交通项目,积极跟踪市对上争取考核办法修订情况,制定《2025年对上争取工作方案》,督导各县(区)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尽早达到申报条件,最大限度争取国省支持。2025年计划争取行业补助资金6.8亿元。三是纵深推进同城项目建设。按照2025年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成都都市圈建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中涉及眉山重大交通任务,制定《成渝双圈建设及成眉交通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暨2025年任务分工》,协调七个专项工作组,落实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2025年同城项目计划投资约84亿元。

3.抓项目建设促投资。

咬定目标,倒排工期,坚持“月调度,季考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27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约125.09亿元的投资任务。一是新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用好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制度,确保成峨高速、洪雅通用机场等9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完工项目重在提速,抢抓施工黄金期,开足马力,全速推进,确保G245青神县城过境段、尖子山航电等6个项目完工。三是续建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天眉乐高速、乐资高速等12个项目要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继续加快推进幸福美丽乡村路、通组路等农村公路专项建设,全面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按照国省部署,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洪雅县、青神县积极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4.抓运输管理优服务。

一是持续推动物流降本增效。重点紧盯道路运输周转量,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新培育规上货运企业4户。积极争取对货运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推动货车保有量尽快实现止滑回升、公路运输周转量保位增量。支持眉山智慧物流共享平台发展,整合优质运力入驻,撮合上下游企业与货运企业合作,留住本地货源,降低空载率,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助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二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支持现有2户多式联运企业提升组织效率,壮大企业规模;同时指导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仁寿县整合物流资源,逐步引导铁路货运、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组建多式联运专业化经营实体,力争2025年新培育多式联运企业1户。三是持续优化群众出行条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开展货车、出租车等运输车辆新能源化专题调研,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推广新能源替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社保卡“一卡通”乘坐城市公交等工作,力争实现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等工作。持续推进加密优化成眉动车停靠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购票难等热点问题解决,积极探索政府票价补贴等惠民便民措施,便捷群众出行。四是推动交通安全和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推动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升级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力争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纳入统一平台监控,大幅提升重型货车安全监管能力。启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系统建设,强化对经营者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运用,提高行业管理质效。

5.抓规范执法促提升。

一是加强超限超载治理。联合公安交警检查重点货运源头1000家次以上。依托12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和5个不停车治超检测点,称重检测货车200万辆次以上,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新建6个不停车治超检测点。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全市“两客一危一重”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专项整治,开展出租车、网约车经营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力争网约车合规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船舶船员无证经营、超载、乘客不穿戴救生衣等违法行为。开展在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履职、偷工减料、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行业安全水平提高。四是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积极组织开展学法、考法和用法,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妥善处理关于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信访、复议和诉讼,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查处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2600件以上,消除交通运输安全隐患3000个以上,努力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6.抓安全生产保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留死角的安全大排查、不留漏洞的隐患大整治、不留空白的警示大教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二是突出汛期、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桥隧和交通在建工程四个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三是推动重型货车联网联控工作。全面推动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升级安装主防系统,力争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主防系统升级安装,纳入统一的监控平台进行监控,督促属地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监控监督责任。四是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和交通应急保障,组织好矛盾纠纷化解,紧盯民工工资支付、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抓好协调和处置等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市交通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9.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1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15万元。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819.4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批复总数减少49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跨年度续建项目已完成。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5819.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支出预算581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49万元,项目支出183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19.4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跨年度续建项目已完成。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9.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1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9.49万元,比2024年减少497.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跨年度续建项目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5万元,占8.89%;卫生健康支出178.95万元,占3.08%;交通运输支出4818.94万元,占82.81%;住房保障支出304.15万元,占5.22%。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4.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72.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23.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3.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5.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交通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服务、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建设管理、办公楼租金、超限超载运行治理等。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0.10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交通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服务、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1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0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90万元,印刷费2.20万元,水费7.58万元,电费45.00万元,邮电费56.03万元,差旅费52.70万元,维修(护)费12.88万元,租赁费4.30万元,会议费7.10万元,培训费5.30万元,劳务费10.97万元,委托业务费14.84万元,公务接待费7.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46万元,工会经费82.10万元,专用材料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00万元。2025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开支,坚持节约原则,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3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车辆配置标准及预算要求,新购车辆减少,现有部分车辆运行老化严重,预计报废1辆,新购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4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市交通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74.90
67.00 25.00 42.00 7.90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13.00
9.00
9.00 4.00
市交通建设中心 31.80
31.00 25.00 6.00 0.80
市交通运输中心 4.00
3.00
3.00 1.00
市地方海事中心 3.50
3.00
3.00 0.50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6.20
15.00
15.00 1.20
市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 3.40
3.00
3.00 0.40
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 3.00
3.00
3.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1家行政单位及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眉山市交通运输中心、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2.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6.38万元,降低2.6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64.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65万元,车辆购置1辆25.00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37.60万元,农畜产品批发服务89.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1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海巡艇1艘。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抓规划争取谋发展。一是全面开展“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对上资金政策争取;三是纵深推进同城项目建设。

(2)抓项目建设促投资。坚持“月调度,季考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27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约125亿元的投资任务。

(3)抓运输管理优服务。一是持续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二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三是持续优化群众出行条件;四是持续优化群众出行条件。

(4)抓安全生产保稳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和交通应急保障。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工资性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单位缴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离退休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4)其他补助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其他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6)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7)交通综合执法:用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环保监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行为规范化。

(8)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保障项目造价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编制完善项目造价管理台账;开展材料价格现场调研、高速公路造价监督等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租赁费: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正常办公用房,确保办公环境更加规范、整洁。

(10)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指导区县开展国省干线道路养护、巡查等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抓好危病桥整治等工作。

(11)治理超限运输、恢复路产专项工作:用于深入整治公路货运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巡查辖区内公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公路畅通;大件运输按上级要求100%护送;重点货物源头监管覆盖率达95%以上。

(12)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考核检查专项经费:用于对监督检查地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实体抽检,做到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13)市交通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持续实施综合交通大比拼,确保新开工、续建项目顺利推进;深化推进成眉同城,提速核心枢纽建设等,加强交通安全行业治理,优化运输管理服务;确保交通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14)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保障市交通运输中心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服务、指导、调研、统计工作;指导提升全市营运车辆技术标准,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完成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完成初学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及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完成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完成道路运输维修环境整治,指导企业建立与维护机动车排污监测信息系统联网的汽车维修系统;完成市本级重大活动、会议、应急运输等交通运力保障。

(15)超限超载运行治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G351线眉山段治超、检测、管养人员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

(16)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后勤运行,维护办公场所。

(17)派驻纪检组专项经费:保障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18)水上交通综合服务专项经费: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开展水上交通巡航救助、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做好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有关工作。

(19)眉山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用于眉山交通中心的长效治理、眉山国际铁路港、成都外环铁路、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等综合交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

(20)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铁路沿线安全,不发生重大铁路沿线安全事故,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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