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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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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收支预算说明 ...............................................................4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6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 十、名词解释 ...................................................................9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是市交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市综合交通枢纽办公室)、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整合组建。 2025年,市综交中心将继续以国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为抓手,立足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抢抓“双圈”“同城”“战略腹地”重大机遇,开拓创新,高质量推动全市综合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助力我市奋力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目标早日实现。 1.狠抓综合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做好眉山综合交通枢纽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启动眉山东站站房扩建和眉山站站房新建工程建设并加快实施。持续做好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眉山段工程建设推进协调,完成投资0.47亿元,保障工程年内按时完工。做好洪雅通用机场项目建设推进协调,促进项目顺利开工。积极开展市境内铁路编组站建设调研,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抓好《眉山国际铁路港外部路网规划》成果运用,促进公铁水多式联运发展,发展绿色交通,助力全社会物流成本降本增效。协助做好市域铁路S5线经营管理前期有关对接协调工作。继续做好成都外环铁路、渝自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不断织密铁路路网。 2.深化动车公交化工作。持续推进加密优化成眉动车停靠工作,便捷群众出行。积极推动群众购票难等热点问题解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积极探索政府票价补贴等惠民便民措施,助力眉山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来眉发展。 3.坚定不移做好路外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按照省铁联办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做好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为铁路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1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万元。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02.3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47万元,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202.3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0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1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02.3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0.47万元,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1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1万元,比2024年减少0.47万元,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67.33万元,占8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占8.90%;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10.76万元,占5.32%。 具体情况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4.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眉山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5年采购计划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公务用车车辆维修维护、公务用车燃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工作提供服务,努力推进全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争取、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全市铁路、机场、航运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全市综合交通发展中的其它问题。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照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眉山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眉山东站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长效管理、综合交通项目推进。 (3)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经费:保障铁路沿线安全,不发生重大铁路沿线安全事故,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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