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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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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市本级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改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普通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及发展对策。 4.负责指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公路绿化、桥梁检测与评定、抢通保通、防汛抢险、水毁恢复、全自动交调站建设和养护能力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检测工作。 6.协助开展全市公路养护行业安全检查与监督,指导全市公路安保工作、危(病)桥整治、隐患排查与整治、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公路基础数据库暨电子地图、公路交通量调查、道路阻断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公路养护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推广使用新科技、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开展行业技术交流等工作。 (二)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党建引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 2.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以交通建设赋能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全市综合交通大会战,今年以来全市新改扩建农村公路523公里,以县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并持续向进村入户延伸。 3.全面加强公路管养巡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已下计划的国省干线养护工程项目实施,推进新入库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全市公路路况水平继续保持在优等水平。全面推行路长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制,督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实施。 4.抓紧抓实安全生产不放松。常态化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危病桥整治督导力度,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运营保障水平,并对全年国省干线安全巡查任务重新分解细化,进一步合理安排,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检查。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853.1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853.1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85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18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53.1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65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3.18万元,比2024年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656.41万元,占7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7万元,占11.95%;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59.53万元,占6.98%。 具体情况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维护更新、后勤物业管理、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等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74.4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运行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7.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9.5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应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县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2万元,比2024年减少3.8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1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25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经费5.2万元,机关联办食堂食材采购费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强力推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公路养护管理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指导区县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公路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版.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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