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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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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 附表 附表 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 1— 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 2—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3.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 4. 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 年度)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 职能简介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党建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重点工作 1.政治领航固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和谈心谈话。 2.理论武装铸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督促市直机关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4项制度,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 3.夯基筑底塑形。全面推广支部积分制管理,开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 4.严管厚爱正风。常态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好家风教育。开展量纪说理工作,做实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机关纪委建设。 5.融合推动赋能。坚持把党建引领融入到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推动党建跟进到项目上、覆盖到产业链上、融入到任务攻坚中,大力实施党建“书记项目”,推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双促典型案例,打造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特色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 三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 410.06万元, 比 2023年收支预算总减少26.14万元 ,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人员减少。 (一 ) 收入预算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收入预算为 410.06 万元 ,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 ) 支出预算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 年支出预算 410.06万元 , 其中: 基本支出377.09万元 , 项目支出32.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10.06万元 , 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6.14万元 ,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人员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6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81 万元 , 社保保障就业支出50.97万元 , 卫生健康支出17.1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28.17万元 。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6万元,比2023年减少26.14万元 ,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人员减少。 (二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3.81 万元,占76.53%;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0.97万元,占12.43%;卫生健康支出17.11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28.17万元,占6.87%。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8.62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出、机关党的建设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77.09万元 , 其中:人员经费33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 、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3万元 , 印刷费3万元 , 咨询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3,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 (境) 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 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 (桥) 、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 主要保障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 : 万元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万元 , 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 , 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人员减少。 (二 )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 2023年底 ,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2024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 )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一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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