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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23-05-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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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2〕4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应急机动部分的通知》(川财行〔2022〕165号)文件,2022年省局下达给我局的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共计4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在全市组织实施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和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较为全面掌握我市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问题,采取措施,核查处置,以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加强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抗击自然灾害,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使疫情防控及监管能力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强化计量技术保障、筑牢标准化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开展“春雷行动”、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和合同监管、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省级专项预算467万元,全部到位。与资金计划进行对比,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际总支出291.42万元,结余175.58万元,资金使用率62.4%。资金未使用完原因:个别区县财政2022年年末前未将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到区县局。2022资金主要用于质量与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助企纾困明白卡”印制经费等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资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及其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解:市局机关173.6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40.6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14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108万元,“助企纾困明白卡”印制经费11万元,资金执行率77.93%。市质检所: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市计量所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市纤检所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市食药检测中心: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57.1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东坡区局26.43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2.43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4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20万元,资金执行率0%。彭山区局35.44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44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4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30万元,资金执行率53.3%。园区分局: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5万元,资金执行率97.80%。天府新区局18.85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0.85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8万元、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经费10万元,资金执行率82.44%。仁寿局36.75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75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15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20万元,资金执行率28.84%。洪雅局29.05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05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8万元、市场及综合监管业务20万元,资金执行率0%。丹棱局24.86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0.86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4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20万元,资金执行率32.34%。青神局28.84万元其中: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0.84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18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10万元,资金执行率34.67%。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专项工作项目负责制,由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各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及资金分配初步方案,多个科室联合组织的由牵头科室负责制定;财务科负责汇总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局党组批准,拟定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报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并对资金进行核算管理。各区县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使用该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量入为出、收支合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根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2022年我局着力开展了以下工作:一、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完成省级食品抽检监测任务615批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115批次,度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183批次,持续做好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和检定工作,全年检定强检计量器具51643台件。二、市场秩序与维护监管工作。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定双随机联查方案86个,抽取对象458户。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政策措施9749件。扎实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检查”“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全年监测广告27万余条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44条。推进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全年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108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8万元。全市共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2060件,案值1390万元,罚没金额7958万元,移送公安立案64件,其中“四川福琪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案”,单案处罚金额超6000万元,评为全省“春雷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首。三、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春雷”“铁拳”“昆仑”“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排查食品安全隐患10866起,抽检食品8699批次,合格率98%。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2646家次。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1894家次,责令整改326家,责令停业整顿89家。扎实开展化妆品备案工作,备案通过率72.41%,排名全省第1名。牵头成立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建成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溯源信息化平台。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年”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27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574份,排查隐患1761个。全市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责任事故。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完成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督批次615批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115批次,“双随机”抽查比例3%以上,年报率85%以上,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183批次,“春雷行动”全市覆盖率100%,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率100%,指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90%以上,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率100%,百日攻坚风险排查整改率100%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2022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及时率100%。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62.4%。 (4)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食品抽检检测成本1700元/批次,春雷行动2022年“三等奖”50万元,“先进集体”15万元,定量包装监督检查500元/次、过度包装监督检查600元/次,项目完成率100%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2)社会效益指标 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数为零,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稳中向好趋势,进一步深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中向好趋势。 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全省市场监管视频会议系统(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联通且正常稳定运行,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4)公众满意度指标 食品安全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项目多、资金总量小且投向分散,无法满足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全覆盖,造成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个别区县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相关建议。 为确保基层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预期目标有效实现,请求适当提高预算专项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资金能及时到位,以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23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评分表 2.项目资金分配涉及省本级相关厅局(单位)所有末端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3.2023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
【附件2:项目资金分配涉及省本级相关厅局(单位)所有末端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doc】 【附件3:2023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评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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