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16:03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正确领导下,以“铸职业警队、创平安蜀道”为目标,“压事故、保畅通、促安全”为主责,以十九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交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固化了联合治超等工作机制共检货运车辆70台次,查处超限货车3855台次,非法拼装189辆,卸载超限货物1.2万余吨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开展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建立完善了事故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深入查改事故隐患,全年共排查出缺乏防护设施等各级隐患路段194处,督办恢复被损波形护栏1410米,新增乡村道路波形护栏44.5千米,新增村道与国省道连接处减速埂1850余米、安全警示标牌185套、大型语录牌16套、钢筋混凝土挡墙628米,有效提高了道路静态预防事故能力。三是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编制眉山城市交通安全规划等“三项规划”,开展“违法抢道占道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狠抓乡镇交管办建设,完善“三方联勤”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好农村道路日常隐患排查、违法查纠等工作。四是不断提高科技信息技术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建设完成眉山中心城区违停自动抓拍系统、集成指挥平台,研发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研判系统”等五是不断深化交管服务改革,继续推动车管业务下放,全面推广全国统一互联网选号系统,实现了新旧号牌系统之间的平稳过渡,全面开办号牌邮递业务,为群众带来较大便利,继续推进驾考社会化,全年共完成驾考430320人次。六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开展各类直播活动20余次,开设眉山交警公众号,拍摄公益宣传片,召开多场新闻通气会,到重点单位上交通安全课12次,制作宣传展板60幅、印制分发“致全市货车驾驶员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二、部门概况

交警支队现有内设机构17个,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支队下属三个二级算单位(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交警支队本年收入合计880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8.88万元,占93.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39万元,占6.56%。

2017年交警支队本年支出合计83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8.42万元,占76.46%;项目支出1957.19万元,占23.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06.27万元,与2016年8679.76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6.51万元,增长1.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费用增加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与2016年7656.3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6.53万元,增长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002.55万元,占8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1万元,占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25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230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700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8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0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2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6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13万元,完成预算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90万元,完成预算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2.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6.19万元,下降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09万元,下降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30.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9万元,占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9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6.09万元,下降40.55%。主要原因是支队公务车辆减少,以及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支出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即接待绵阳交警支队考察指挥中心建设、三亚交警支队交流事故处理业务、雅安交警支队考察非机动车管理),共计支出0.2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30.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管理、经费支出实行严格控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7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93万元,比2016年增加52.67万元,增长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交警支队政府采购支出为1248.02万元,其中货物类676.68万元、工程类281.34万元、服务类290.0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主要用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警支队车辆数合计为5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开展其他公安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种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