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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8 11:30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2年主要工作等)

  •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 收支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 其他重要事项

  •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县(市、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接续谋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2、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高位推进殡葬改革;

4、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5、创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培育发展社会力量;

7、毫不松懈抓实疫情防控;

8、开展好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

9、做好民生兜底保障;

10、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11、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12、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民政局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市殡葬管理处、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老年大学),社会团体1个(市老年人协会)。2021年末在职职工227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2名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51人、编外长聘147人。退休人员2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608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5.7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18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0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71万元,项目支出45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5.71万元。预算支出5905.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7.3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3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221.36万元,增加3.9%,原因是市老年大学项目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扩大招生规模,运行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37.7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400.4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2.9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工资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管理事务(款)180.4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6.6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92.04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7.6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殡管处等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5.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预算数为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预算数为549.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费(项)预算数16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预算数为154.9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项目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和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2.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9.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财政专户拨款收入180万元,与2021年比较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费收入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0.95万元,其中:办公费109.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6.79万元,较上年增加5.23万元,增加10.14%,主要是新增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万元。

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67900

0

456000


456000

111900

133001

市民政局

90400


90400


60000

30400

133003

市救助站

13000


13000


10000

3000

133004

市社会福利院

50000


50000


30,000

20000

133014

市儿童福利院

41000


41000


26000

15000

133007

市殡葬管理处

40000


40000


40000


133008

市殡仪馆

240000


240000


220000

20000

133009

市老年大学

40000


40000


20000

20000

133002

市未保中心

3500


3500



3500

133005

市老年人协会

50000


50000


50000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半篇文章”专班经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后半篇文章”专班工作任务;

2.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经费: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的相关工作;

3.保洁服务经费补助:完成全年保洁工作;

4.信息宣传项目经费:推进新媒体正常营运,开展宣传活动;

5.儿童工作经费:全面提升孤残儿童社会生存能力等;

6.养老服务及福利院运行保障经费补助:完成全院入住特困人员及社会老人生活服务;

7.基础设施类项目:对站区进行日常维修保障其工作正常运行;

8.市儿童福利院运行经费:保障孤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9.慈善宣传、资金募集、组织慈善活动开展工作经费:积极向中华慈善总会,省总会争取慈善项目,广泛惠及眉山困难群众,大力挖掘和整合慈善资源。募集更多款物,开展各类助学助困等慈善活动;

10.殡仪礼乐服务项目经费补助:为不同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833.65万元。包括房屋面积30105.48平方米,房产价值4263.91万元;专用设备344件,价值1196.67万元;通用设备1040件,价值1002.94万元;公务用车14辆,原值370.13万元。眉山市民政局2022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1.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方面。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包含公务用车支出以及业务支出。

  •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5日

部门预算报表(民政部门)(1).xls
部门项目预算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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