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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20-09-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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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1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3 第四部分 附件…………………………………………………………………39 附件1 …………………………………………………………………………39 附件2 …………………………………………………………………………43 第五部分 附表…………………………………………………………………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二、收入决算表 ………………………………………………………………53 三、支出决算表 ………………………………………………………………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政治学习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落实市委“党的建设”三大工程,实施全市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实施“书记抓、抓书记”行动计划,开展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支部书记上党课评选等活动,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严管理党员,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和关怀帮扶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党风、政风、行风齐抓,教育、监督、惩处并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学生伙食费、学生奶、学生险、教辅资料等学校后勤代收代管费监管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严肃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2.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推动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力争向上争取经费3亿元以上。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制定并启动《眉山市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年新建续建齐通路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22所。实施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工程,新建续建城区中小学10所,建成投用8所,新增学位1.4万个。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快推进北外东坡外国语学校建设,力争2019年9月投用。加强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建设,彭山一中建成投用,启动洪雅中学扩建、青神中学迁建。全年新改扩建校舍20万平方米。 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以上。扩大示范园数量,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园、民办园的业务指导。规范园务管理,推进科学保教,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严格按照省、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成果,推动优质均衡。实施办好农村两类学校专项规划,推动乡村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和辍学学生劝返、登记、书面报告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做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加强对流动、留守、残疾、贫困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监控。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实施高中教育攻坚计划,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布局,通过改扩建、撤销、兼并等形式重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保留必要农村高中、优化升级城市高中。扩大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品牌民办高中、特色高中等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彭山一中、洪雅中学申创省一级示范高中,积极打造艺体特色普通高中。 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改善现有办学条件。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在市外招生拓展生源,全面完成省定中职招生任务。继续实施“跨区域职教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综合改革项目,完善眉山、成都、乐山、德阳、资阳和雅安六市职教合作机制。举办全市第十一届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大赛,健全以赛促学机制。实行“学校+企业”、“专业+产业”、“理论+实践”、“培养+就业”等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职就业率达到98%以上。继续实施好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支持鼓励高校整体建设和专业建设。大力支持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专科升本科”。实施好教体腾飞计划,依托与香港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合作,推动与更多国际国内知名高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大数据、云资源、云课堂、云管理、云评价等“智慧教育云”系统。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改善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实现“市—县(区)—校—班”四级教育网络全域高速互联互通,班级多媒体系统、教学录播系统、视频教研系统、平安校园系统、计算机等智能终端全覆盖。通过“名校带弱校、一校带多校”等形式,开展在线同步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等智慧课堂教学。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做好优课遴选,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库,提升教师应用能力。 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理念,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监控、精准认定、打卡发放,保障就学就读。坚持资源配置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改善学校硬软件条件,努力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体育民生工程,完善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普惠性资助体系,深入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一卡通”清理工作,推进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扎实推进援藏援彝对口支教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3.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探索创建德育示范校(区)。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科技创新等主题教育,举办艺术人才大赛、童声合唱团等美育活动。试点川音艺术教育研究生到我市中小学实习。组织“东坡童声合唱团”、“师生书画交流团”赴外交流展示。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坚持阳光体育大课间和课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个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借力尤文图斯发展校园足球,坚持开展国际、国内学校体育活动交流。开好健康教育课程,重点开展近视、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禁毒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好用好市、县、校三级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出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方案》,推选一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打造市内研学教育精品路线。推进全市教体系统创文创卫创森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坚持同城发展。加快成眉教育体育同城化发展合作,促进教体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教体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深入开展优质教育、师资培养、数字资源、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国际交流、教育监测和教育治理等八个方面的合作,引进成都名校来眉办学。鼓励两地市、县(区)教体部门及学校友好结对,建立友好合作交流、互访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推动成眉全民健身赛事交流,搭建赛事共享平台,举办四城篮球比赛、社体指导员培训等2-3项同城化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意见》,按节点推进高考改革相关工作,满足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完善2019年中考政策。落实《眉山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启用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实现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机衔接。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高中课改,加强教学及考试研究,重视过程管理,推动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模式变革。加强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知名高校等合作,探索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机制,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和高中教育质量综合目标考核,建立高考质量奖励制度。 净化教体生态环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三十条。建立完善由教体、市场、人社等部门组成的校外培训机制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工作方案》和《眉山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组建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审核专家队伍,建立校外培训机构 “黑白名单”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三点半”难题。规范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杜绝开展门类繁多、随意性大的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过重的工作负担。推进“七五”普法,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做好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复查和动态管理,指导开展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以向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为契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诗词大会、成语大赛等主题活动。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全机测试点建设,加强语言文字测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调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管理办法,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指导区县动态调整编制和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加强教师培育。继续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校(园)长、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10000人次以上。重点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初中语数外骨干教师培训、高中学科教师提高培训、首批“眉州名师”培训、第二批“眉州名师”培育对象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体育骨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强示范引领。召开第35个教师节庆祝大会,推荐评选表扬和宣传报道90名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30名首届“眉州名师”。启动第二批150名“眉州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培育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眉山市“眉州名师”选拔管理办法》,制定《眉山市“眉州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组建30个“眉州名师”工作室,有序实施“眉州名师”培育工作。 5.大力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巩固体育成果 建好场地设施。建好大型体育场馆和小型体育健身设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与信利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尤文图斯足球学院培训中心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实施百足千篮工程,新建100个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完善《公共体育场地管理办法》。力争在中心城区新增60套健身路径,在全市210个村新建体育设施,将全市农村体育设施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按照覆盖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突出公益性、普惠性,探索政府购买、项目资助、定额奖补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 发展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多形式开展 “每月一次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篮球赛等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体育系列活动,力争全年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在200次以上,确保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43万人次以上。举办2019年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仁寿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积极承办1-2次全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导成立市、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举办社体指导员培训10次以上,确保“每千人有2名社体指导员”。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发展竞技体育。合理布局我市业训项目,积极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选拔优秀体育苗子,积极向省上高水平运动队输送具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抓好水上运动项目、足球项目、龙舟项目竞技水平提升。组织参加全国青运会龙舟比赛、瑞士艾格丽萨国际龙舟公开赛、中华龙舟大赛等重大比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和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发展体育产业。开发体育竞赛艺术表演活动、运动体验活动等,重点打造洪雅玉屏山滑翔伞、仁寿滑翔伞、青神瑞峰龙舟等高端赛事和基地建设,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传媒等产业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6.提高教体系统保障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督促区县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经费监管,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资金使用绩效。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资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健全涉校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教育体育信息宣传工作,加强系统舆情管控,做好工作抽查督办。 提高教育督导水平。聚焦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开展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完成市级年度自查自评工作。组织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幼儿园督导评估,指导区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期性督导评估。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和中小学责任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监测评估,探索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电气火灾等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明厨亮灶”监控平台、“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作用,健全食堂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提升安全体验教育科技含量。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常态化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黑恶势力侵入校园。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信访目标全面完成。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好教体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和化解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第一小学 2.眉山市第一幼儿园 3.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4.眉山市业余体校 5.眉山市教育考试院 6.眉山广播电视大学 7.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8.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140.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7.94万元,增长1.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63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4.03万元,占71.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13万元,占23.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490.28万元,占3.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7.46万元,占2.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5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1万元,占39.84%;项目支出8724.1万元,占60.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76.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34万元,增长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59.7万元,下降21.56%。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5万元,占0.51%;教育支出(类)8312.14万元,占77.19%;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46.7万元,占13.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56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229.71万元,占2.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767.96万元,完成预算81.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教育(类)10627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8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7.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预算7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完成预算96.71%,与预算数持平。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1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小扩建工程2019年下半年启动,12月动工。 1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6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1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7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6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9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绩效管理,节省了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6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89万元,完成预算5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持续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7万元,占9.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7万元,占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5万元,占17.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27.83%。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16万元,下降56.40%。主要原因是出国境访问次数较上年减少了。 开支内容包括:罗敏、张成伟赴立陶宛参加“一带一路”国际龙舟节公开组比赛,搭建眉山体育国际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示眉山体育风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7万元,完成预算70.05%。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66.7元,因机关业务多、车辆年限长,略有超出。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58万元,下降36.53%。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1辆,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体育调研、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完成预算4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24万元,增长68.51%。主要原因是迎接检查、调研、学习交流增加,其中: 3.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单位人员、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机关接待四川教育报刊社、人民日报、省教育报刊社来眉宣传校园足球、平安校园、指导教育宣传工作等;省体彩中心及省体育局来眉调研、足球竞训基地选址、雪季冰雪场所安全检查、考察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场地等;省人大、省教育厅、市人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调研;重庆市南岸区教委考察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市技装站接待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来眉考察初中学生素质评价平台经验;市电大接待巡考、调研等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91.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万元,比2018年减少78.5万元,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机关经费管理,压缩了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两中心设备、文忠街社区全民健身网球场等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教体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教育体育部门开展的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一小扩建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情况良好,一是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得到优先保障,教育体育事业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全市各级学校教育招生、教学、考试工作顺利推进,教学教研、科研、各项教学监测评估、师资培训等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全市体育工作顺利推进,年度锦标赛圆满收官,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持续提高,场馆免费开放为更多的市民参加锻炼增强市民体质提供了条件,健身场地不断丰富;四是市一小扩建工程顺利推进,12月按期开工建设。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申报程序、实施结果、资金拨付及资金管理等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眉山市龙舟优势项目””2019年眉山市龙舟优势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眉山市龙舟优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缓解了启明星龙舟队经费不足的问题,使得龙舟队代表眉山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较好地宣传了眉山文化、东坡文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提升;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群众认可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①加强人才培养力度;②加快配套设施建设;③加大宣传力度。 (2)2019年眉山市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234.72万元,完成预算的78.24%。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和完善了眉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快了省级、市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步伐,提高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①项目自评报告准确度有待提高;②办学规模有待扩张;③设备到位率偏低;④学生发展方面,技能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①重视绩效自评报告编制质量;②增强师资力量,扩大招生规模;③加强对学校督促,加快示范专业建设进程;④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积极参加比赛。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教育和体育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眉山市龙舟优势项目、2019年眉山市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中等职业教育专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眉山广播电视大学学费收入、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2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 25.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6.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支出。 27.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28.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教体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市教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个。包括:眉山市第一小学、眉山市第一幼儿园、眉山市广播电视大学、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教育考试院、眉山市业余体校、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部门实有人员284人,其中公务员在职人员32人、全额事业人员185人、行政、事业控制数23人、退休人员44人。临时聘用人员8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年收入合计1.63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亿元、事业收入0.05亿元、其他收入0.03亿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合计1.4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58亿元、项目支出0.87亿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年初市教体局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准确合理,支出控制有效,预算根据专项工作进行动态调整,执行进度87%,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元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目标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9年我局年初预算基本执行到位,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能够按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较好的执行了本部门重大支出决策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存在问题。一是上年结转结余未编入年初预算;预算级次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较大。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应做到应编尽编。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应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科学核算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适时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市一小、市一幼、眉职院绩效考核奖指标下达到校。二是东坡区、彭山区专项资金分配后应直接下达到区县,非市教体局机关支出经费不再在机关转拨。三是上年结转资金应在一上时预估编入预算,二上时按实调整反映。四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控管理,科学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领导提供参谋。 附件2 2019年龙舟优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启明星龙舟队基本情况 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前身为四川青神龙舟队,该队组建于2014年4月,参加省内多项龙舟赛事并获得冠军,2016年6月先后参加了中国龙舟公开赛四川金堂站和中华龙舟大赛福州站比赛,在中华龙舟大赛福州站比赛中获得了职业男子100米第三名、200米第三名,首次登上全国领奖台。 2017年4月,在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资助下,四川青神龙舟队更名为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多次参加中华龙舟大赛和国际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2018年10月,按照职业化发展思路,成立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俱乐部有限公司,不断提升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知名度,为宣传眉山,扩大城市知名度,推广东坡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市的城市名片之一。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为进一步提高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竞技水平,邀请国内知名教练和国内高水平龙舟运动员,提升训练装备和训练器械,确保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竞技水平保持全国前三名水平,为进一步宣传眉山,提高眉山知名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俱乐部除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赞助和俱乐部自筹资金外,特向市教体局申请龙舟优势项目财政专项补助1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俱乐部训练器材、发放队员工资、补贴俱乐部参加中华龙舟大赛和国际龙舟大赛等比赛交通食宿费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19年眉山市教体局财政资金补助共计160万元,其中2019年9月支付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2020年4月支付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截至目前,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计划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 2019年俱乐部实际资金支出共计约424.7万元,具体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1 工资奖金、保险及伙食费 316 财政专项补贴 2 参加立陶宛国际龙舟比赛 48.4 财政专项补贴 3 购买测功仪、船及训练器材 17.4 财政专项补贴 4 参加比赛交通食宿费 42.9 财政专项补贴 合计 424.7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俱乐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节约成本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笔资金使用规范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俱乐部完成既定目标,参加中华龙舟大赛和国际龙舟比赛成绩如下: 1.2019年6月6日-7日,参加2019中华龙舟大赛福建·福州站比赛获得职业男子100米第三、200米第三、500米第二的成绩; 2.2019年6月29日-30日,参加2019中华龙舟大赛成都·简阳站比赛获得职业男子100米第二、200米第二、500米第二的成绩; 3.2019年7月13日-14日,参加“一带一路”立陶宛国际龙舟比赛,获得男子200米、500米项目两项冠军; 4.2019年11月9日-10日,参加2019中华龙舟大赛重庆合川站总决赛,获得职业男子100米第三、200米第四、500米第四的成绩;5.2020年1月11日-12日,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代表四川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上龙舟项目,首次参赛并获得男子5人冰上龙舟100米全国第三,200米全国第四的优异成绩。 (二)项目效益情况。 目前,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已成为眉山市一张城市名片,成为眉山市老百姓关心和喜爱的一项群众运动队伍。特别是代表四川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上龙舟比赛,并获得男子5人冰上龙舟100米全国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进一步提高了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在全国的知名度,为推广眉山城市名片,推动眉山市群众运动项目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力度有待提升; 2.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3.在群众认可度有待提高。 (二)相关建议。 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华龙舟大赛暂停举办。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俱乐部于2020年4月13日决定暂时解散眉山市启明星龙舟队。 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华龙舟大赛恢复比赛,若俱乐部组队参加比赛,建议市教体局继续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俱乐部将以优异的成绩,为宣传眉山,扩大城市知名度,推广东坡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全市职业教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眉山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这里打造区域内中等教育示范专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示范专业评选办法(试行》《眉山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指标体系(修订)》和《眉山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计划申报书》2019年市级示范专业5个,下达资金共计190万元。 根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职师生综合素质大赛的通知》及《眉山市第十一届中职师生综合素质大赛活动方案》特申请市教育和体育局拨付“中职技能大赛”。 2019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级8023名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在12月20日、12月25- 27日举行,12月28日集中阅卷,本次学业水平测试经费共154600元,主要经费用于命题费、阅卷费、工作用餐、编制学业水平测试质量检测报告和试卷印刷费共计1546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第十一届中职师生技能大赛经费项目经费共25.6万,此次大赛涉及的学校多,人数多,为历届大赛之最,整个活动历时两天,活动所涉及的耗材比赛耗材、道具、花卉租赁、广告宣传及师生食宿等费用等。 2019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级8023名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在12月20、12月25- 27日举行,12月28日集中阅卷,本次学业水平测试经费共154600元,主要经费用于命题费、阅卷费、工作用餐、编制学业水平测试质量检测报告和试卷印刷费。 市级示范专业补助资金按程序划拨到学校2019年共评选5个专业,共计190万,示范专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和实验基地建设等。申报流程及目标都是按照主管部门及文件要求施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示范专业项目按照评选办法、申报专业符合专业设置标准、申报专业开设时间不少于5年、申报专业规模及人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近五年无财务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审核资料等,由市教体局党委集体决策,单位负责人盖章确认,分管领导签字、负责人、经手人签字;根据主管部门提供资料,本项目到位资金300万元,实际支出234.72万元,本项目资金分配及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16日,市教体局下达了认定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通知,项目资金3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资金。学校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申报、批复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电钢琴及数字音乐教室13.8万元、学前教育实训室项目预算造价费0.202万元正在审批支付,预计6月15日前完成拨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仁寿二职中2019年12月31日学校收到项目资金为38万元,资金到位100%,到位及时。因受疫情影响,该项目计划正在筹备实施中,资金暂未使用。 眉山卫生职业学校市级补助资金38万元,于2020年3月13日到位,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完成需求论证,资金尚未支出。 眉山华西航空旅游学校2019年12月收到资金38万元,资金到位100%,使用情况用于航空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建设,目前资金已全部使用。 眉山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12月收到资金38万元 ,资金到位100%,主要使用于电子专业采购仪器设备、工具,目前项目正在组织招标,已经向县财政备案,资金还未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全部为市级资金,均严格按照财政局政策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来操作,逐级审签、复核程序。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自评报告,报送材料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但我们发现自评报告中师生技能大赛资金支出25.6万元、实际资金支出29.49万元,市级示范专业补助资金190万元、实际资金支出190.4万元,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经费支出15.46万元、实际资金支出14.83万元。资料准确度有待提高。 (二)项目监管情况。 本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报告程序和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我们发现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项目实际支出234.72万元,资金预算完成率78.24%;第十一届技能大赛里还有3万元的宣传费未付;学生对口升学诊断性考试、中职教师培训等项目因疫情不具备实施条件暂未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第十一届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大赛项目:本次大赛本着“重参与、强素质、竞技能、展风采”的宗旨,举办电子、数控、计算机、汽修、财经、德育知识、经典诗文诵读、英语口语、护理等6大项15大类36小类的比赛,全市16所中等职业学校共派出参赛学生1200名,指导教师498名,参赛选手在大赛中充分展示了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2.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项目:本项目涉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级在校学生(含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作为衡量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并逐步将学业水平测试合格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要求以及学生注册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重要选拔依据。 3.市级示范专业评选项目:示范专业的评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具有合法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专业,紧密结合眉山市五大千亿产业和四个百亿产业发展的专业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通过本项目开展建立和完善了眉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快了省级、市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提高了眉山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项目自评报告准确度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率较低;办学规模有待扩张;设备到位率偏低;学生发展方面,技能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自评报告准确度有待提高; 2.办学规模有待扩张; 3.设备到位率偏低; 4.学生发展方面,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1.重视绩效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2.增强师资力量,扩大招生规模; 3.加强对学校督促,加快示范专业建设进程; 4.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积极参加比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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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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