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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3-01 09:59  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政治学习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落实市委“党的建设”三大工程,实施全市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实施“书记抓、抓书记”行动计划,开展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支部书记上党课评选等活动,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严管理党员,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和关怀帮扶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党风、政风、行风齐抓,教育、监督、惩处并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学生伙食费、学生奶、学生险、教辅资料等学校后勤代收代管费监管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严肃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2.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推动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力争向上争取经费3亿元以上。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制定并启动《眉山市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年新建续建齐通路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22所。实施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工程,新建续建城区中小学10所,建成投用8所,新增学位1.4万个。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快推进北外东坡外国语学校建设,力争2019年9月投用。加强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建设,彭山一中建成投用,启动洪雅中学扩建、青神中学迁建。全年新改扩建校舍20万平方米。

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以上。扩大示范园数量,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园、民办园的业务指导。规范园务管理,推进科学保教,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严格按照省、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成果,推动优质均衡。实施办好农村两类学校专项规划,推动乡村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和辍学学生劝返、登记、书面报告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做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加强对流动、留守、残疾、贫困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监控。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实施高中教育攻坚计划,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布局,通过改扩建、撤销、兼并等形式重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保留必要农村高中、优化升级城市高中。扩大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品牌民办高中、特色高中等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彭山一中、洪雅中学申创省一级示范高中,积极打造艺体特色普通高中。

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改善现有办学条件。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在市外招生拓展生源,全面完成省定中职招生任务。继续实施“跨区域职教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综合改革项目,完善眉山、成都、乐山、德阳、资阳和雅安六市职教合作机制。举办全市第十一届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大赛,健全以赛促学机制。实行“学校+企业”、“专业+产业”、“理论+实践”、“培养+就业”等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职就业率达到98%以上。继续实施好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支持鼓励高校整体建设和专业建设。大力支持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专科升本科”。实施好教体腾飞计划,依托与香港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合作,推动与更多国际国内知名高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大数据、云资源、云课堂、云管理、云评价等“智慧教育云”系统。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改善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实现“市—县(区)—校—班”四级教育网络全域高速互联互通,班级多媒体系统、教学录播系统、视频教研系统、平安校园系统、计算机等智能终端全覆盖。通过“名校带弱校、一校带多校”等形式,开展在线同步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等智慧课堂教学。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做好优课遴选,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库,提升教师应用能力。

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理念,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监控、精准认定、打卡发放,保障就学就读。坚持资源配置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改善学校硬软件条件,努力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体育民生工程,完善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普惠性资助体系,深入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一卡通”清理工作,推进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扎实推进援藏援彝对口支教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3.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探索创建德育示范校(区)。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科技创新等主题教育,举办艺术人才大赛、童声合唱团等美育活动。试点川音艺术教育研究生到我市中小学实习。组织“东坡童声合唱团”、“师生书画交流团”赴外交流展示。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坚持阳光体育大课间和课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个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借力尤文图斯发展校园足球,坚持开展国际、国内学校体育活动交流。开好健康教育课程,重点开展近视、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禁毒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好用好市、县、校三级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出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方案》,推选一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打造市内研学教育精品路线。推进全市教体系统创文创卫创森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坚持同城发展。加快成眉教育体育同城化发展合作,促进教体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教体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深入开展优质教育、师资培养、数字资源、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国际交流、教育监测和教育治理等八个方面的合作,引进成都名校来眉办学。鼓励两地市、县(区)教体部门及学校友好结对,建立友好合作交流、互访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推动成眉全民健身赛事交流,搭建赛事共享平台,举办四城篮球比赛、社体指导员培训等2-3项同城化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意见》,按节点推进高考改革相关工作,满足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完善2019年中考政策。落实《眉山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启用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实现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机衔接。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高中课改,加强教学及考试研究,重视过程管理,推动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模式变革。加强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知名高校等合作,探索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机制,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和高中教育质量综合目标考核,建立高考质量奖励制度。

净化教体生态环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三十条。建立完善由教体、市场、人社等部门组成的校外培训机制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工作方案》和《眉山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组建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审核专家队伍,建立校外培训机构 “黑白名单”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三点半”难题。规范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杜绝开展门类繁多、随意性大的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过重的工作负担。推进“七五”普法,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做好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复查和动态管理,指导开展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以向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为契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诗词大会、成语大赛等主题活动。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全机测试点建设,加强语言文字测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调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管理办法,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指导区县动态调整编制和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加强教师培育。继续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校(园)长、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10000人次以上。重点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初中语数外骨干教师培训、高中学科教师提高培训、首批“眉州名师”培训、第二批“眉州名师”培育对象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体育骨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强示范引领。召开第35个教师节庆祝大会,推荐评选表扬和宣传报道90名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30名首届“眉州名师”。启动第二批150名“眉州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培育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眉山市“眉州名师”选拔管理办法》,制定《眉山市“眉州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组建30个“眉州名师”工作室,有序实施“眉州名师”培育工作。

5.大力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巩固体育成果

建好场地设施。建好大型体育场馆和小型体育健身设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与信利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尤文图斯足球学院培训中心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实施百足千篮工程,新建100个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完善《公共体育场地管理办法》。力争在中心城区新增60套健身路径,在全市210个村新建体育设施,将全市农村体育设施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按照覆盖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突出公益性、普惠性,探索政府购买、项目资助、定额奖补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

发展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多形式开展 “每月一次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篮球赛等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体育系列活动,力争全年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在200次以上,确保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43万人次以上。举办2019年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仁寿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积极承办1-2次全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导成立市、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举办社体指导员培训10次以上,确保“每千人有2名社体指导员”。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发展竞技体育。合理布局我市业训项目,积极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选拔优秀体育苗子,积极向省上高水平运动队输送具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抓好水上运动项目、足球项目、龙舟项目竞技水平提升。组织参加全国青运会龙舟比赛、瑞士艾格丽萨国际龙舟公开赛、中华龙舟大赛等重大比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和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发展体育产业。开发体育竞赛艺术表演活动、运动体验活动等,重点打造洪雅玉屏山滑翔伞、仁寿滑翔伞、青神瑞峰龙舟等高端赛事和基地建设,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传媒等产业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6.提高教体系统保障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督促区县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经费监管,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资金使用绩效。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资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健全涉校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教育体育信息宣传工作,加强系统舆情管控,做好工作抽查督办。

提高教育督导水平。聚焦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开展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完成市级年度自查自评工作。组织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幼儿园督导评估,指导区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期性督导评估。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和中小学责任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监测评估,探索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电气火灾等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明厨亮灶”监控平台、“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作用,健全食堂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提升安全体验教育科技含量。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常态化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黑恶势力侵入校园。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信访目标全面完成。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好教体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和化解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分别为眉山市第一小学、眉山市第一幼儿园、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业余体校、眉山市招生办公室、眉山市电视大学、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眉山市体育馆。2018年末在职职工303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185人,临聘人员86人。退休人员4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6405.1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4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88万元,项目支出301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0.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1万元,教育支出2682.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1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0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72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5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0.12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增加调入人员,二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三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44.21万元,原因是维修费、高中毕业会考等经费较2018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相关人员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派驻纪检组正常工作保障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双创工作购置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13.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学前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218.73万元,主要用于:市一幼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9.48万元,主要用于:市一小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63万元,主要用于: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9年预算数为78.6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体育馆相关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82.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33.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9.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教体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00万元,较2018年新增1800万元,原因是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确保学位供给。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市一小扩建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教体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体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6.01万元,其中:办公费3.84万元、印刷费4.42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6.31万元、邮电费4.05万元、物业管理费2.14万元、差旅费33.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维修(护)费2.21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58万元、工会经费6.57万元、福利费5.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3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教体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及事项增多。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4.05万元,降低38.76%。减少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45.82%,减少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用车审批,除机关由于业务量大,费用较大外,其他事业单位在预算时就进行了控制。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驻教体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4.学生资助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学生资助方面的支出。

5.教学质量检测费:主要用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检测支出。

6.体育训练支出:主要用于选拔优秀运动员,购置运动训练器材,日常管理费用、参加体育比赛等。

7、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8.综合楼建设经费:用于市一小学校扩容工程费用支出。

9、“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教体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4716.47万元,其中:局机关2278.38万元,眉山市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92.94万元,眉山市第一小学3683.30万元,眉山市业余体校1205.80万元、眉山广播电视大学1007.90万元、眉山市第一幼儿园652.88万元、眉山市体育馆5195.97万元,眉山市技术装备站276.35万元,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22.95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55414.21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1067个、专用设备447台、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8辆等。眉山市教体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教体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921.8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31万元,其他专项购置1914.5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2月28日

附件2: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xlsx
附件1: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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