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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 |||||||||||||||||||||||||||||||||||||||||||||||||||||||||||||||||||||||||||||||||||||||||||||||||||||||||||||||||||||||||||||||||||||||||||||||||||||||||||||||||||||||||||||||||||||||||||||||||||||||||||||||||||||||||||||||||||||||||||||||||||||||||||||||||||||||||||||||||||||||||||||||||||||||||||||||||||||||||||||||||||||||||||||||||||||||||||||||||||||||||||||||||||||||||||||||||||||||||||||||||||||||||||||||||||||||||||||||||||||||
2020-09-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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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眉山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执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省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各区、县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各区、县工会和有关市级产业工会 、直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区、县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做好在我市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工作,发展同有关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做好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交办的其它事项。 1、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职工劳动竞赛。一是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做强“环天府新区经济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构建 “工会组织、企业配合、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了眉山市电力行业变电运维专业劳动竞赛、眉山市职业技能大赛、眉山市环境执法技能比赛、眉山市货车司机技能竞赛决赛等,竞赛涵盖了电力、环境保护、数控车工电子商务等行业,进一步弘扬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铆接机器人的研制、泡菜产业劳动竞赛等4个竞赛项目被列入四川省“5+1”现代产业体系劳动竞赛。二是积极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竞赛面进一步扩大,全市239家单位、2331个班组、3.4万名职工参与。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和规范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积极组织企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升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能力。 2、坚持劳模创新,用心做好劳模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申报中建钢构梁飞创新工作室、四川省青神县云华竹旅有限公司陈云华劳模创新工作室、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郭利红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为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进廖仲宾劳模创新工作室“改进工艺、提高炉体使用寿命、降本增效”申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创新项目补助资金。廖仲宾劳模创新工作室、小蜜蜂劳模创新工作室完成技术攻关42项,工艺优化34项,技艺传承46人,技术交流42次,取得创新成果150件,带动培养职工600余人。二是成功举办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眉山市第五届劳动模范表扬大会,评选出姚晓军、向阳等50名“眉山市劳动模范”,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开放发展示范市”建设。三是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15名全国劳模、153名省部级劳模、143名市级劳模,共计315人次,发放春节慰问金和生活补助金65.9万元。积极开展省部级的城镇、农村劳模生活情况调查,为15名省部级劳模申报生活补助金7.2万元,为22名省部级困难劳模申报困难帮扶金31万元,为87名省部级劳模申报400元/月/人的荣誉津贴。 3、强化宣传普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重要节点、重大节假日为契机,在园区、企业、车站、微信公众号上等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36场(次),参与职工21万余人,现场答疑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二是健全工会劳动争议调处制度,推进全市工会调解组织达到“七有”标准的规范化建设。全市百人以上企事业劳调室组建达93.6%以上,覆盖职工近19.2万人,排查、受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351件,涉及职工430余人,调解成功率达80%,职工群众满意度100%。三是强化职工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和包案处理制度,受理职工信访8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4起,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4、落实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一是扎实开展百人以上和规模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最大限度把产业工人、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和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全市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率达85.95%,全市百人以上和规模以上企业建会覆盖率达90.07%,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率达98.96%。二是加大基层工会经费保障,给予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会经费专项补助资金319.73万元。三是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2019年命名表扬市模范职工之家16个、模范职工小家17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5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名、优秀工会之友6名;全省模范职工之家标兵单位2个,其中入围全省“十佳”模范职工之家候选单位1个。 5、扩大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一是积极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是广泛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指导企业职工代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反馈职工反映强烈的诉求和建议意见,引导企业职工有序参与到企业和社会治理中。三是评选表扬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28个,全省优秀职工代表提案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1个,先进单位3个,示范班组5个。 6、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产业工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切实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队伍,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培训、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产业技能人才总量16.4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76万人,职业教育在校生9.3万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98%,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92%,国有、国有控股及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100%。 7、注重脱困解困,着力开展困难帮扶救助。一是做好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对建立全国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逐户走访调查,了解困难原因、程度和需求,针对性提出帮扶措施,因户施策。二是加强工会就业援助。进一步规范工会技能培训,丰富就业援助形式,全市完成就业创业服务总人数2.4万余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70余人,职业介绍6100余人,创业扶持2600余人,其他服务人数1.53万余人。三是积极完成“十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575人成功实现再就业,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44%;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691人上学,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15%;帮扶救助困难职工919名,实现困难职工帮扶的全面覆盖。四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帮扶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四个一批”,巩固完善项目化管理,提高帮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向上申请央财、省财、省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495.69万元。 8、注重创新服务,不断提高普惠服务质量。一是普惠工作作为眉山工会工作的“一号工程”,举全会之力,聚全会之智,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全市会员信息录入36.7万人,办理会员卡15.6万张,签约特约服务商家296家,有力推动了普惠性服务工作落实落地,提升了工会凝聚力、影响力和吸引力。二是有效整合社会和市场综合资源。工会会员卡集身份识别、工会服务、金融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域外对接、交流宣传 等七大功能为一体,依托会员卡可实现对会员基础信息的采集与动态分析、接收工会划转的各类帮扶补助及互助保险赔付金、可享受工会各项普惠服务活动等。三是普惠服务活动丰富多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惠加油”、一元吃面、一元洗车、免费观影等系列“节日惠”活动15场次,惠及6.3万职工群众。 9、加大关爱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关爱农民工·协商促和谐”集中要约活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农民工中的重要作用,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和各类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二是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14件,帮助49位职工(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工会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送岗位进乡村等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全市完成就业创业服务总人数2.4万余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70余人,职业介绍6100余人,创业扶持2600余人,其他服务人数1.53万余人。 10、实施精准扶贫,凝心聚力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建立工会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机制,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仁寿县战斗村、双塘村联系户家中走访调查,了解帮扶对象致贫原因、生产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情况,认真核对填写信息表、帮扶手册、明白卡、核算表。二是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精准帮扶。为双塘村提供贫困户住房维修资金补助0.4万元,贫困户家电补助资金0.2万元,特困户就业补助资金0.72万元,村集体项目资金1万元,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0.4万元;为战斗村提供贫困户住房维修资金0.9万元,特困户就业补助资金2.16万元,全村产业扶持资金3.6万元。三是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六一”儿童节向战斗村、双塘村留守儿童赠送图书136套,价值0.55万元;“七一”期间慰问联系村老党员15人,发放慰问金1.2万元;重阳节慰问联系村老人10人,发放慰问金0.5万元。 11、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一是在市美术馆成功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迎春职工书画比赛”,展出作品201件,其中优秀美术作品54件,优秀书法作品35件,展示了全市职工美术创作的丰硕成果,讴歌了时代精神,丰富了广大职工文化生活。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前夕,成功举办眉山市第四届“电力杯”职工摄影作品大赛,入展作品130件,其中,一等奖作品4件,二等奖作品10件,三等奖作品16件,优秀作品100件。充分展示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全市各条战线劳动者们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眉山市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眉山市总工会无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4.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59万元,下降3.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不召开工代会,减少了工代会费用。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0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21万元,占97.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万元,占2.53%。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1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64万元,占52%;项目支出199.95万元,占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4.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89万元,下降5.3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不召开工代会,减少了工代会费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33万元,下降7.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不召开工代会,减少了工代会费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77万元,占85.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8万元,占7.89%;卫生健康支出11.91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13.61万元,占3.3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1.77万元,完成预算92.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8.64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余9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2.74万元,完成预算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慰问企业困难职工送温暖资金、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等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市财送温暖资金按要求应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39万元,完成预算7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财资金按要求应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使用。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05万元,主要包括: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12.5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财政未预算市总工会公用经费,故我单位在财政账上无“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眉山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慰问企业困难职工等送温暖资金、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本部门按相关要求及时申报资料,做到绩效目标针对项目特点清晰明确且细化,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从绩效监控管理方面,本部门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定期监控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报告。市总工会2019年预算执行率达93.70%,全年无违规记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7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除按省总文件规定于2020年元旦春节前使用完毕的特困企业职工元旦春节慰问金项目外,均按要求使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双创经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第五届劳动模范奖金”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现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 (1)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99.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通过项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难职工的家庭经济困难,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帮助树立生活信心。 (2)市劳模春节慰问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通过项目实施,使每一名市级劳模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 (3)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31万元,执行数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市属破产企业劳模深切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爱。 (4)第五届劳动模范奖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弘扬劳模精神,在全市上下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5)双创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提高了包保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法制宣传、尊老爱幼、志愿服务等蔚然成风。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总工会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总工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和基层工作部、经济保障部、财务女工部。 直属单位:市教育财贸产业工会(参公事业)、市职工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自收自支事业)。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眉山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执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省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各区、县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各区、县工会和有关市级产业工会 、直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区、县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做好在我市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工作,发展同有关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做好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末,在职职工2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人员5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总工会财政资金收入3,962,098.00元。其中: 基本收入2,166,398.00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36,117.00元,基本医疗保险119,102.00元,养老保险缴费226,862.00元,职业年金缴费90,74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5,880.00元,绩效目标奖励1,460,492.00元,退休费7,200.00元。 项目收入1,795,700.00元。包括:1、困难职工帮扶经费1,000,000.00元;2、慰问企业困难职工等送温暖专项经费40,000.00元;3、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150,000.00元;4、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3,100.00元;5、市劳模春节慰问金150,000.00元;6、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442,600.00元;7、双创经费10,00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市总工会财政资金支出4,117,713.37元(含往年结转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66,398.00元,项目支出1,951,315.37元。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绩效目标奖励。项目支出主要是市劳模春节慰问金141,000.00元、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74,400.00元、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3,100.00元、困难职工帮扶999,663.00元、双创经费10,000.00元、省财资金373,096.87元、第五届劳动模范奖金250,000.00、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0,800.00元、送温暖专项经费49,255.5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市总工会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编制,编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绩效目标的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但要素完整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年初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5个,年终实现预期目标项目3个,暂未完成的2个项目是按资金使用要求应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使用完毕的,须跨年使用。 2、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总工会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控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全年无公用经费预算及支出。由于大部分专项资金都是按要求在元旦春节前夕用完,以及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均是12月到财政报账支付。 3、完成结果 全年预算执行率93.70%。财政资金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市财政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总工会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客观。自评工作的开展,帮助单位发现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梳理,有助于单位下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评促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争创一流,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开展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次数较少,相关人员经验不足,单位绩效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2、由于我市帮扶资金筹集力度有限,加之物价上涨等因素,帮扶工作面临人均帮扶标准相对偏低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规范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 2、进一步加大帮扶资金的筹集力度,努力提高帮扶标准,增强帮扶效果。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附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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