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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0-09-30 11:11  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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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 7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6

第五部分 附表 ···················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32

二、收入决算表 ·················· 32

三、支出决算表 ·················· 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3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3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3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3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3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3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3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眉山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聚焦主线强保障,政治属性进一步凸显

突出政治本色。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及时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工作。

把准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1件21人。

压实政治责任。全市实施党组织问责7个,党内问责82人。

2. 聚焦首责抓监督,党风政风进一步优化

抓实日常监督。严把廉政审查关,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152份,深化“纪检+媒体+群众”监督,市县联动举办“阳光问廉”等全媒体直播节目7期。

持续正风肃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8件305人,通报曝光116件163人。开展公车私用治理,立案查处56人。开展“清油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自查整改公务油卡油费管理问题。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回头看”,立案查处典型案件95件128人。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门牌(吊牌)4600余个、宣传栏(展板)3109个、举报箱617个、上墙制度1967个,此项工作被列为全省整治形式主义指导案例。

3. 聚焦民生护民利,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

护航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强化扶贫资金和工程项目监管,督促建立完善资金拨付和监管等制度,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59件81人。

着眼民生焦点。构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五个一”“两免”管理机制,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8.7亿元,惠及281.6万人次。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清理,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224人。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90余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0余项。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划定52条红线,查处典型案件39件59人。

深入打伞破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查处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坚持“一案三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54件100人。

4. 聚焦重点强高压,“三不”效应进一步显现

保持震慑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03件,处置问题线索2773件,立案1205件,处分1217人,采取留置措施38人,移送司法机关44人。

提高查处精度。扎实推进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治理,处理211人次。针对部分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份。全力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等工作信息化。开展线索“大起底”,对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件,受到省纪委监委高度肯定。

突出执纪温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积极协助市委统筹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开展执纪政策大宣讲3轮,1400余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学生7万余名到三苏祠廉洁文化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238批次1.3万余人前往眉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联合举办“三苏清风”廉政文化研讨会,取得了丰富的廉政文化成果。

5. 聚焦问题铸利剑,巡察质效进一步提升

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四届市委第五轮、六轮巡察,完成对28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对茂县开展“帮扶式”巡察,获得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肯定;在县(区)公安系统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市县(区)两级共巡察173个单位,发现问题3452个,移交问题线索323件。

强化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党组织整改问题2510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90个。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解决违规发放津补贴、部门监管市区权责不清等问题。压茬开展巡察回访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294个。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纪委监委下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3个(纪检监察公开信访举报中心、纪检监察电教中心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40.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4.78万元,增长109.4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19年市纪律审查基地建设项目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72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7.73万元,占42.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5.05万元,占56.63%;其他收入63万元,占0.8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2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4万元,占31.69%;项目支出4966.93万元,占68.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62.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48.77万元,增长112.0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19年市纪律审查基地项目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7.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8.73万元,增长14.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任务大幅增加,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也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2.01万元,占91.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33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类)55.71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类)63.68万元,占1.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8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0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2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因2019年机构改革,不再设市纪委派出纪工委,该项目调整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3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39万元,完成预算9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存在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83万元,占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0.4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9.06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程序更新2辆执法执勤车辆和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金额78.83万元,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8.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8.8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金额78.8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1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1万元,下降59.1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减少,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也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州纪委来我市学习、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所需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接待上级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市州同行到眉学习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905.4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律审查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和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纪委监委机关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万元,比2018年增加83.34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相关工作经费的增加,主要包括: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查调查及后勤保障经费、购置执法执勤以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新增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巡察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万元(含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设备以及市纪律审查基地项目办公设备、厨房及后勤保障物资等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纪委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办案机动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监督执纪工作经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 “巡察工作经费” “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运行经费” “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监督执纪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7万元,执行数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委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反腐败等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调剂以及申请追加预算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情况合理调整年初预算。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清风扬眉”工程运转,通过编印读本、拍摄宣传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调剂以及申请追加预算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情况合理调整年初预算。

(3)“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4万元,执行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巡察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了对2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调剂以及申请追加预算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情况合理调整年初预算。

(4)“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7万元,执行数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教育培训中心日常正常运转,为纪检监察系统查处案件提供了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调剂以及申请追加预算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情况合理调整年初预算。

(5)“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正常运转,促进基地为党员干部提供高质量的廉政警示教育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监督执纪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共眉山市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7 执行数: 227

其中-财政拨款: 227 其中-财政拨款: 22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我委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反腐败等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保障了我委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反腐败等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案专项经费 保障办案工作的合理需要下,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保障办案工作的合理需要下,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以上 95%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共眉山市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8 执行数: 88

其中-财政拨款: 88 其中-财政拨款: 8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出 保障了清风扬眉工程运转,通过编印读本、拍摄宣传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廉政警示教育片 不少于1部 1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清风扬眉”平台 保障平台正常运转 “清风扬眉”平台正常运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党风廉政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深化廉政教育 通过编印读本、拍摄宣传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促进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共眉山市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4 执行数: 194

其中-财政拨款: 194 其中-财政拨款: 19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保障了巡察机构的正常运转,巡察办完成了四届第五轮和第六轮对2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巡察轮数;巡察单位 2轮;24个单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巡察工作经费 控制在150万元以内 第六轮巡察中临时增设第四巡察工作组,相应的巡察保障工作经费共增加4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巡察全覆盖 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预算单位 中共眉山市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27 执行数: 427

其中-财政拨款: 427 其中-财政拨款: 42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彭山纪律审查基地日常正常运转,为纪检监察系统查处案件提供安全保障 保障了彭山纪律审查基地日常正常运转,为纪检监察系统查处案件提供了安全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后勤服务保障 保障办案人员、陪护人员伙食、住宿等需要 保障办案人员、陪护人员伙食、住宿等需要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中共眉山市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 执行数: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保障了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正常运转,促进基地为党员干部提供高质量的廉政警示教育服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年度运行经费 控制在15万元以内 1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廉政警示教育服务效果 提升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起到良好的法纪、政纪教育效果 提升了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起到良好的法纪、政纪教育效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眉山市纪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入。主要是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区县提供办案后勤保障服务取得的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巡察工作等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反映查处大(要)案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原派出纪工委专项业务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电教中心以及公开信访举报中心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市纪律审查基地建设项目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支出。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纪委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除纪委机关外,下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3个(纪检监察公开信访举报中心、纪检监察电教中心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群众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定、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 在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市管企业和市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编制人数110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事业编制19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83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纪委监委全年收入决算总额7725.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62.78万元,其他收入6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市纪委监委全年支出决算总额72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4万元(人员经费1866.45万元,公用经费437.93万元),项目支出4966.9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眉财预〔2018〕45号)要求,市纪委监委填报了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13项专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其中专用项目预算2377.14万元。绩效目标根据年度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和满意度三方面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和达成的效果。

(2)目标实现。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绩效目标项目13个,当年完成项目12个,实际完成情况基本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92.31%。

(3)编制准确。2019年,市纪委监委年初部门预算3454.72万元,年中执行存在预算追加以及预算调剂情况,全年调整后预算总额77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0万元,预算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93.93%。

2. 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19年,市纪委监委预算除非定额公用支出以外的日常公用经费201万元;决算日常公用经费216.43万元(不含非定额公用支出)。偏差度7.68%。

(2)动态调整。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19〕4号)要求,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1-8月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填报《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和《市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调整,及时申请追加预算,保障了全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3)执行进度。根据2019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市纪委监委8月预算支出占年度预算总额79.97%。

3. 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19年,市纪委监委全年预算7662.78万元,12月31日累计预算支出7193万元,年终预算执行进度为93.87%。

(2)违规记录。2019年,无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市纪委监委的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19年2月28日市纪委监委在眉山市人民政府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我委在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中,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参照年中绩效运行情况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使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年终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委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2019年度,市纪委监委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强;二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精确、不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落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控制;二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加强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尤其注重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用于次年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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