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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0-09-30 09:35  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 ] 打印

    

 

 

 

2019年度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9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决算表......................................................................... 22

三、支出决算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执行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保障“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以“六个实质化”为抓手,以“实体运行、实绩提升”为标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0552件,审结39060件,同比分别上升8.11%13.53%;结案率96.3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172.07件,同比上升9.52%。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4691件,审结4557件,同比分别上升29.26%33.28%;结案率97.14%,同比上升2.93%2019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眉山经验”不断丰富发展,为眉山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构设置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445.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7.41万元,下降6.32%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人员政策性调资、五险一金标准调整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35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加25.69万元;三是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比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622.45万元。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包含两个方面:一是2019年本年支出比2018年本年支出减少726.26万元;二是2019年末结转结余比2018年末结转结余增加358.85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26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0.37万元,占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9万元,占0.6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90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24万元,占84.72%;项目支出749.95万元,占15.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45.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7.41万元,下降6.32%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人员政策性调资、五险一金标准调整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35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加25.69万元;三是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比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622.45万元。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包含两个方面:一是2019年本年支出比2018年本年支出减少726.26万元;二是2019年末结转结余比2018年末结转结余增加358.85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1.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3.73万元,下降3.0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9年人员支出(目标考核奖等)减少;二是2019年通过进一步压减行政一般性支出,行政一般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4130.83万元,占84.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18万元,占8.38%;卫生健康支出155.16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77.33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71.50万元,完成预算的93.14%。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7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司改绩效和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的考核性部分在2019年当年没有考核发放,需在2020年年初考核后发放。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为43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事业运行(项)24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其他法院支出(项)280.58万元,完成预算的40.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装备在采购计划批复后按采购程序实施,当年未完成采购。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出决算为17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6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91万元,完成预算5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行管理,车辆维修费和运行费减少;二是2019年我院进一步严格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78万元,占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3.1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与上年相同,与年初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78万元,完成预算61.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1.82万元,增长22.3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80元。我院2019年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车辆报废3辆,购置2辆),价值32.80万元,比2018年增加13.32万元(2018年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19.48万元),增加68.3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98万元,比2018年减少1.52万元,减少4.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12月底,我院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技术用车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完成预算2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3.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进一步严格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均减少。









我院2019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内外法院间业务交流、办案工作接待、省院指导审判业务工作开展、媒体采访接待等。我院2019年没有发生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31万元,比2018年增加17.81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审判综合楼使用后水费、电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的采购;政府采购服务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书记员、安保和食堂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的办案交通保障和死刑执行等特种需要交通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经费对我院履行审判职能,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优化诉讼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转移支付办案和业务装备专款”项目、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双创”工作经费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我院转移支付办案和业务装备专款项目全年预算数570万元,执行数为53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85%。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充分保障了我院办案差旅费、案件执行费、邮电费和办案业务装备采购等支出需求,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等各项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员等工作持续深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项目采购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2)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87.6万元,执行数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院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机关服务正常运转,提高了干警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后勤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构建和谐法院、进一步提升后勤管理质量和保障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稳定工作生活环境。

 3)“双创”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推动了社区环境卫生,城市文明得到显著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在持续保持社区文明、城市卫生上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文明监督,捍卫文明成果,继续保持文明城市。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办案和业务装备专款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中级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70万元

执行数:

534.9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34.99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服务审判执行和办案。1、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500件以上,执行案件700件;2、办结各类诉讼案件3400件,办结执行案件680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3、提升质效,案件改判率在5%以内。服判息诉率在80%以上。

1、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949件,执行案件742件;2、办结各类诉讼案件3836件,办结执行案件721件,结案率达到97.14%3、提升质效,案件改判率在4.26%,服判息诉率83.18%。有效服务审判执行和办案,有力保障了眉山法院审判执行办案。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019年当年受理诉讼案件数量(件)

3500

3949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019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3400

383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诉讼案件结案数(件)

80

97.15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5%

97.14%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执行案件执结率(%

95%

97.17%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提升案件审判时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小于50

48.84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判息诉率

80%

83.1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中级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7.6

执行数:

87.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7.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7.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院内安全稳定、清洁卫生、环境优美 ;保障干警工作用餐。

有效保障了院内安全稳定、清洁卫生、环境优美 ;保障干警工作用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完成时间

2019年完成

2019年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

87.6万元

87.6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80%

95.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双创“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中级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

执行数: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

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通过中期评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参与人次

200人次以上

300人次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

2万元

2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80%

96%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反映各类法院的支出,其中:

行政运行(项)和事业运行(项):分别反映法院机关(行政单位)和法官培训中心(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案件执行(项)“两庭”建设(项)、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法院的各项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单独反映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运行(项)和事业运行(项)分别反映法院机关(行政单位)和法官培训中心(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单独反映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执行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三)人员概况。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45人,其中行政人员109人、事业人员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26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0.37万元,占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9万元,占0.6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90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24万元,占84.72%;项目支出749.95万元,占15.2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我院预算管理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为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扎实做好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提高精细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结果应用情况。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0552件,审结39060件,同比分别上升8.11%13.53%;结案率96.3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172.07件,同比上升9.52%。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4691件,审结4557件,同比分别上升29.26%33.28%;结案率97.14%,同比上升2.93%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财政经费对我院履行审判职能,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优化诉讼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2019年我院审判质效位列全省一流水平;执行工作开拓创新,构建执行联动格局,成为眉山法院新的亮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评价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量化存在主观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在预算评价时增加社会参与的广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xls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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