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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 ||||||||||||||||||||||||||||||||||||||||||||||||||||||||||||||||||||||||||||||||||||||||||||||||||||||||||||||||||||||||||||||||||||||||||||||||||||||||||||||||||||||||||||||||||||||||||||||||||||||||||||||||||||||||||||||||||||||||||||||||||||||||||||||||||||||||||||||||||||||||||||||||||||||||||||||||||||||||||||||||||||||||||||||||||||||||||||||||||||||||||||||||||||||||||||||||||||||||||||||||||||||||||||||||||||||||||||||||||||||||||||||||||||||
2020-09-2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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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0 第四部分 附件............................................................................35 附件1....................................................................................3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9 二、收入决算表...........................................................................39 三、支出决算表...........................................................................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安全办)。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圆满完成机构改革。按照市委慕新海书记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调研市市场监管局时的指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克服整合机构多、涉及人员广、编制压缩大等特殊情况,通过群策群力,采取“三依靠一融合”的措施,按既定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原东坡工商、质监两个分局135名干部职工顺利归位东坡区管理,理顺了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体制,推动形成全新的“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工作格局。 (二)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制定《眉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500余家次,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000余家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00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992条、严重事故隐患12条。抽检食品药品4229批次,合格率98.1%。全市一般程序立案数186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2%,罚没金额730.76万元,增长10%。 (三)全力发展民营经济。制定《眉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个实施细则》108条措施,有效推进民营经济政策落地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平稳,预计全年增速8%。民间投资活力迸发,全市民间投资增长22.6%,同比增长7.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4.8%,同比增长5.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民营经济主体发展迅猛,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4968户,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2万户的208.07%,同比增长7.92%;新登记私营企业4486户,完成市定目标任务2400户的186.92%,同比增长10.98%。 (四)强力规范市场秩序。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稳中向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盯“最多跑一次”目标,企业开办时间已经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强化价格、网络、合同、广告监管,着力整治市场乱象,检查各类市场976个次,检查走访经营户9585户次,排查出行业乱象线索40条、行业乱点984个,“涉黑涉恶”线索18条。强化消费维权执法,接受各类消费咨询1.1万余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5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6.63万元。 (五)稳步提升质量水平。开展生产、流通领域一体化产品质量抽查,工业产品合格率96.7%。免费检定民生计量器具2172台(件),共取得有效认证证书1924张,获证规模居全省第4位。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全年立项发布地方标准10项,主导的泡菜国际标准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34/SC3)22个P成员国投票立项。帮扶洪雅县“雅莲”成功申报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新指导认定驰名商标1件、新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全市注册商标保有量16000余件,全市申请专利1603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739件。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3.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 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6.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7.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666.12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09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7.74万元,占95.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94万元,占3.75%;其他收入109.78万元,占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48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46万元,占71.91%;项目支出3226.85万元,占28.0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60.06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3%。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5.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17.90万元,占87.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66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265.03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315.24万元,占2.86%;农林水支出100.77万元,占0.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025.60万元,完成预算91.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0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8.93万元,完成预算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3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214.09万元,完成预算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93.17万元,完成预算6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7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2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9.09万元,完成预算3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8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7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1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06.04万元,完成预算8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5.40万元,完成预算9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点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1.97万元,完成预算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结转到2020年执行。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0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92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09万元,完成预算6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开展业务交流的接待开支。公车改革和部分执法车辆报废后减少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64万元,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5万元,占7.9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64万元,完成预算80.22%。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6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及检验检测,消费者权益保护、招商引资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商标名牌培育、商品质量检验、各类商品市场监管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5万元,完成预算22.58%。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7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单位、对口业务部门工作检查3.78万元,相关单位调研学习检查2.07万元,其它接待1.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6.86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2019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食药抽检实验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食品药品抽检服务、商品质量抽检服务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商品质量抽检服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和抽样检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经费、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市场综合监管业务、质量与安全监管5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立足本职所在,顺应发展所需,响应民生所愿,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经费”、“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市场综合监管业务”、“质量与安全监管”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1.99万元(含年初结转资金),执行数为15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小个专”党建工作,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得到了企业和公众的好评。 (2)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稳中向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价格、网络、合同、广告监管,着力整治市场乱象,强化消费维权执法。 (3)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8.05万元(含年初结转资金),执行数为19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较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采购措施及时核查处置,努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4)市场综合监管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0万元,执行数为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价格监管和收费行为治理,整治网络购物环境和助力放心舒心消费,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质量与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80万元,执行数为1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等,科学制定、有效实施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场监管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象耳政府拨款用于高新市场监管所的装修款,市科技局拨款用于科研经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购置专用设备和人才引进的劳务派遣费用,以及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费用。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食品安全年会暨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费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市场监管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安全办)。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人员概况。在职职工372 人,其中行政人员229 人、事业人员 120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23 人,离退休人员18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09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7.74万元,占95.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94万元,占3.75%;其他收入109.78万元,占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17.89万元,占87.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66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265.03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315.24万元,占2.86%;农林水支出100.77万元,占0.9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政府划分的职责职能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年基本完成部门绩效目标。年初按照财政要求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执行情况在正常允许范围内动态调整预算,项目及部门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90%以上,全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2019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职责分工,进行相关绩效指标的评分工作,并按要求,将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市场监管部门准确编制预算资金,合理高效安排资金运用,及时科学把资金分配到位,高质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从总体要求、管理格局、管理链条和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还有许多政策规定理解和掌握不准确的地方。二是我局是在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等职责,于2019年1月新成立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开展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2019年各项数据进行考核,这给财务相关数据合并汇总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财务人员因机构改革进行了调整。机构合并后,重新进行了岗位职责分工。新接手的财务人员不太熟悉新的工作岗位的相关业务,需要一个学习过程。四是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市场监管的特殊性,一些市场突发情况难以提前判断并进行控制,再加上在年度工作中,省局经常会安排一些临时性的市场监管专项工作,这就造成了预算编制后,面对这些不可控因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偏差。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的协调配合。面对新的绩效管理的各项新规定与要求,加强专业培训,使从单位领导到各处室各岗位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共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优化专业人员配备。面对绩效管理的新要求,原先的工作方式方法有不适应的地方,绩效管理工作是财务工作的一个新的重点与难点。建议优化配置专门的从事财务绩效管理人员,并不断学习,不断提高,适应新工作的挑战。 三是构建专业问题沟通平台。实践出真知,在实际工作中,会不断遇到绩效评价工作的实际问题,建议充分利用QQ群、微信等公共平台,在平时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交流沟通,及时得到指点帮助,从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工作逐渐成为财务工作的一个新重点,热点与难点。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年度财务工作的结束,也是下一年度财务工作的开始。特别是在目前政府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下,要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政府部门财务工作全过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财政资金的预期使用目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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