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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 |||||||||||||||||||||||||||||||||||||||||||||||||||||||||||||||||||||||||||||||||||||||||||||||||||||||||||||||||||||||||||||||||||||||||||||||||||||||||||||||||||||||||||||||||||||||||||||||||||||||||||||||||||||||||||||||||||||||||||||||||||||||||||||||||||||||||||||||||||||||||||||||||||||||||||||||||||||||||||||||||||||||||||||||||||||||||||||||||||||||||||||||||||||||||||||||||||||||||||||||||||||
2019-09-2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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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眉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 附件 24 眉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4 第五部分 附表 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2 二、收入决算表 32 三、支出决算表 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住户、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三新”统计、服务业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在预警分析、服务决策方面的作用,牵头组织季度、年度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落实措施,弥补短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分析指标变动情况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形成专题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截至目前,撰写《眉山统计分析》、《统计信息专报》76篇,其中20篇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 2.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开展。选聘落实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作员2600余人;全市统一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筹备PAD和配套普查设备、印制了综合培训资料、工作手册、普查专用包、宣传画等系列物资;完成市级综合试点;全面开展清查摸底,合理划分普查区和调查小区,精准绘制电子地图,清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5万户,个体生产经营户12.8万户;开展经济普查业务和技术培训,市级培训达到700余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营造了经济普查良好舆论氛围。 3. 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培训班,部署农普2018年工作;完成依据农业普查结果修订全市农业核算、6个县(区)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生产、水产品产量等历史数据的核定修订工作;编印《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 4. 牵头实施乡村现状调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先后三次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乡村现状调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深入6个区县开展工作督查,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为充分展示调查成果,整理汇编形成《眉山市乡村现状调查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工作和决策参考。新海书记、剑东副书记、祝云常务副市长、光彩常委等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省统计局领导对此次调查及成果报告予以充分肯定,调查报告被编入眉山市“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课题成果汇编。 5. 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会议报告起草工作。配合市绩效办完成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园区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双创工作,制定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工作组,扎实开展入户宣传、卫生整治等工作,助力双城创建。 6. 深化统计服务公众能力。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外网、主流媒体等渠道规范发布统计数据、信息,解读经济形势,处理、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外网咨询留言等信息20多条,接收群众来电业务咨询120多人次,不断满足公众需求。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及时编印《眉山改革开放四十年》统计专辑,用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统计图表充分反映眉山改革开放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7. 深化改革创新,康养产业试点成效初显。率先在全省创建康养产业统计制度,在洪雅县开展试点工作,其间邀请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专程莅眉调研指导。洪雅县在全省创新设立“县健康产业办”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康养产业统计试点工作,建立由30名精干人员组成的康养产业统计队伍,通过地校合作、建立专家评价机制等措施,推进康养产业统计工作,相关经验被《中国改革报》大篇幅刊登。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支总计73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3.3万元,下降9.1%。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3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4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3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42万元,占75.1%;项目支出182万元,占2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3万元,下降9.1%。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3.3万元,下降9.1%。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下降。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8.42万元,占8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7万元,占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74万元,占7.2%;医疗卫生支出(类)20.03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类)22.22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0.42,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决算为58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5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决算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专项统计业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统计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决算数为5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决算数为0.24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7.28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4.91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31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2018年决算数为2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2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8万元,占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6万元,占39.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 开支内容包括:到新加坡、日本学习考察。取得主要成效包括:一是拓展交流渠道,搭建友城发展平台,二是深化投资合作,拓宽海外招商信息网络,三是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展示美丽眉山形象,四是借鉴先进经验,创新社会经济发展思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5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严控公车开支,费用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调查、统计调研、统计执法、四经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93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接待费用在2018年1月报销,导致2017年基数较低,2018总额和增幅较大。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莅眉调研支出0.4万元,接待全省12.8统计法制宣传0.4万元,接待省局领导里调研13批次,支出2.8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市统计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9分。具体得分情况为投入23分,过程37分,产出19分,效果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其他文化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专项统计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3万元,执行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保障了全市人口变动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的顺利开展,为深化统计全领域改革,促进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了真实的统计数据,进一步发挥了统计信息、决策、咨询的作用。 2. 统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市统计体制改革水平,加强了统计创新能力,强化了统计职能服务,加快了新型统计服务体系构建,为健全新经济统计体系奠定了基础。 3. 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农业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并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组织实施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准备工作,扎实开展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物资采购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为四经普登记夯实基础。 4. 其他文化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市乡村现状统计调查工作,编印了《眉山市乡村现状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万元,执行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了市统计局机关后勤、物业管理、办公物资采购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全局2018年统计工作顺利推进。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3万元,比2017年增加4.7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小幅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印刷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统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眉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四川省统计局为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的平台建设等采购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统计局现有2个独立编制机构,其中:1个市统计局,1个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人员概况。 2018年末眉山市统计局有行政编制17人,参公编制18人,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公人员14人。 (三)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住户、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三新”统计、服务业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额7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0.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4万元,占75%;项目支出182万元,占2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总目标主要包括开展统计工作和加强资金管理这两方面的绩效目标。 (一)开展统计工作绩效目标: 1. 深入推进统计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深化统计创新,强化职能服务,加强构建新型统计服务体系、健全新经济统计体系、探索创新统计调查方式等;深入推进GDP、投资、服务业、自然资源、绿色发展、电子商务和新经济统计等创新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期工作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 ①统计业务专项经费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局机关各科室分专业开展统计监测工作,2018年按时发布眉山统计公报,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专业统计月报和年报,编印《眉山市改革开放40年》、《眉山市乡村现状调查报告》、《眉山统计年鉴》;编印统计报告38期和统计分析41期。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90%;影响年限≥1年。 ②大型普查专项经费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培训班,部署农普2018年工作;完成依据农业普查结果修订全市农业核算、6个县(区)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生产、水产品产量等历史数据的核定修订工作;编印《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 做好四经普准备工作,选聘落实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作员2600余人;全市统一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筹备PAD和配套普查设备、印制了综合培训资料、工作手册、普查专用包、宣传画等系列物资;完成市级综合试点;全面开展清查摸底,合理划分普查区和调查小区,精准绘制电子地图,清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5万户,个体生产经营户12.8万户;开展经济普查业务和技术培训,市级培训达到700余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营造了经济普查良好舆论氛围。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95%;影响年限≥5年。 2.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建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政绩考核机制,深化统计数据质量巩固年活动。建立统计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业岗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责任机制和评审机制。落实政府统计工作巡查制度,扎实开展统计法治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综合运用抽样调查、统计模型等方法,实现对“四上”企业数据和重要统计数据的核实和控制,筑牢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科学评判,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 3. 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拓展统计监测领域。创新统计评价监测方式方法,拓展统计评价监测领域,做实做优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全面深度开发挖掘好统计部门掌握的宏观数据、结构数据、产业数据和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做好发展变化的事前预警预测预判。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2018年,完成课题3项。其中:四川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1项,眉山市社科规划发展专项课题2项。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5%;影响年限≥5年。 (二)加强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制机制 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体制。加强宣传培训,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内控建设培训会。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度体系。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构建覆盖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包含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和数据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 管理制度健全性95%;管理制度合法性100%;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性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影响年限≥5年。 2. 提升统计重点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财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引领,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切实保障统计改革、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在经费安排上坚持“强基固本、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一上”(即第一次上报预算)、“二上”和结余资金预算所要求报送的所有材料和数据,严格按照控制数编制,基础信息准确;人员经费支出符合标准、公用经费支出编制合理准确、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内容合规,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提前分配方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率达标;预算调整率≤10%;支付进度率7月45%,年底100%;结转、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 三、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眉山市统计系统2018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统计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我市统计系统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各项评价指标,扎实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市统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9分(我局无基建控制规范性,评价满分为98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为90.8分。 四、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我市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预算绩效评价队伍人员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9年,我市统计局系统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将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形势,以内控建设为抓手,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统计改革,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执行管理。 在2019年的财务工作中,按照省统计局财务处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在全面反映各项统计工作经费需求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领域改革试点、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好2019年-2021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将可能发生的收入支出预计充分,考虑周全,尽可能的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 全市统计系统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落实省统计局相关部署,积极有序推进全市统计系统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充分反映统计工作特点,可量化、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问责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在进一步推进市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全市统计系统内控体系建设,落实监督检查,结合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对各县(区)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财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强化财经法规制度培训,及时更新会计知识,了解改革动态,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新原则和新方法。进一步提高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财务队伍。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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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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