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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09-26 10:10  市林业局 [字号: ] 打印





2018年度

眉山市林业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4

第四部分附件........................................ 37

附件1............................................ 38

附件2............................................ 50

第五部分附表........................................ 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决算表.................................... 51

三、支出决算表....................................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营造林18.25万亩,为目标任务6万亩的304.17%,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13%,超省定目标85% 11.13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超省定目标2个百分点的556.5%

2、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实现建区设市以来连续21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建成森林防火前端信息采集监控点9个,为目标任务6个的150%

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49%,同比2017年增长0.42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增长0.2个百分点的210%;新增森林面积4.46万亩,为目标任务新增森林面积1.2万亩的371.7%;新增森林蓄积94.37万立方米,为目标任务新增森林蓄积40万立方米的235.9%

4、林业增加值确保增长3.5%;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 238亿元,同比去年增加9亿元,为目标任务净增4.5亿元的200%,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1987元,较2017年同期的1871元增加114元,为目标任务助农增收人均23元的495%

5、纵深推进“绿海明珠”建设和大规模绿化全川眉山行动,全市完成义务植树337.6万株,为目标任务240万株的141%。完成道路绿化85公里为目标任务30公里的283%,绿化覆盖率达到55.24%,比2017年增长0.62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增长0.3个百分点的207%

6、牵头办好2018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实现竹产业收入60亿元,比2017年增加4.9亿元,为目标任务净增3亿元的163%

7、围绕竹编、竹浆开发利用等产业引进合同金额0.5亿元及以上项目3个,合同金额45.5亿元,为目标任务2个的150%

8、推进花卉经济发展。完成培育赏花基地2个,为目标任务1个的200%,鲜花种植基地2个,为目标任务1个的200%,接待游客142.1万人次,为目标任务70万人次的203%,,实现综合效益10.03亿元,为目标任务7亿元的143.3%

9、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加快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人家、森林康养步道建设,实现综合收入9.7亿元,为目标任务7亿元的139 %

10、加快创建四川省和国家森林城市,完成投资34.4亿元,为目标任务10亿元的344%,创建县级及以上森林小镇22个,为目标任务5个的440%、森林村庄71个,为目标任务12个的591%、森林人家628个,为目标任务100个的628%,成功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林业局是市政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局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合并预算、核算、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1、眉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参公事业)。2、眉山市护林防火站。3、眉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4、眉山市花卉经济指导站。

2018年末,在职职工44人,较上年减少两个,减幅为4.35%,原因为调离一人,退休两人,新进一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45.9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95万元,增长4.23%。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经费支出的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73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98万元,占95.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78万元,占3.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万元,占0.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4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69万元,占61.58%;项目支出709.27万元,占38.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1.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95万元,增长4.01%。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经费支出的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7万元,增长0.12%。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支出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96万元,占0.06%;医疗卫生支出(类)35.47万元,占2.00%;农林水支出(类)1622.30万元,占91.49%;住房保障支出(类)39.45万元,占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75万元,占4.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5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6万元,完成预算6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次、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接待人次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08万元,占22.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4万元,占7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3.4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08万元,完成预算40.53%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价格略有上涨。

开支内容包括:参加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原四川省林业厅)赴哥斯达尼加、巴西林业合作交流团,开支内容包括食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旅费及其他费用。取得成效主要是学习南美国家先进的林业生产、保护及管理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4万元,完成预算93.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车辆外出,行驶里程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第八届中国月季展展园建设、2018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预算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44.7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接待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林业局森林城市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成都专员办、国际竹藤组织等上级部门来眉指导、检查、调研支出0.60万元,资阳、南充、抚顺、广安等市州林业部门来眉学习考察支出0.34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8.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创森林城市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林业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要求安排预算资金支出,未发生违规违纪支出资金现象。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实现机关行政运行费用降低、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机关节能降耗成效明显的目标。保障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有量稳中有升,推进了现代林业加快发展,林业经济指标持续增长,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交明显,通过两个会节的举办,大大提升了眉山在国家及国际的影响力。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8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森林覆盖率提升0.02%;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7亿元,全市林业项目建设平稳实施;创省级森林城市成功;按期完成第八届月季花展眉山展园建设项目建设,提高眉山林业影响力;成功举办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获得国际、国内一致好评,提高眉山国际影响力;成功与国际竹藤组织签定合作条约,提高眉山林业在全国的地位;形成眉山林业有害生物市级普查成果文本,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供基础;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强防火物资储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资源管理、创省级森林城市、第八届月季展眉山展园建设、2018年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森林防火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市森林面积稳中有升,提高了全市森林覆盖率。发现的主要问题: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力度。

2、创省级森林城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6.01万元,执行数为13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省级森林城市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创森知晓率不高。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多角度、多渠道宣传,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3、第八届月季展眉山展园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8.26万元,执行数为9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德阳成功举办第八届月季展,有效传播了眉山文化,提高了眉山林业影响力。

4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我市竹产品交易,树立了眉山竹产业品牌形象,提升了眉山林业在国际的地位和影响力。

5、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夯实了全市防火物资储备,提高了全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全覆盖、无死角监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资源管理

预算单位

眉山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

执行数: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市森林资源综合监管,确保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

对全市森林资源全覆盖综合监管,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面积

增长1.2万亩

增长4.46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蓄积

增长40万立方米

增长94.37万立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覆盖率

增长0.2%

增长0.42%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

35万元

3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创省级森林城市

预算单位

眉山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6.01

执行数:

136.01

其中-财政拨款:

136.01

其中-财政拨款:

136.0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

136.01万元

136.0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推进会议

2

2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考察学习人次

20人次

18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片制作

2

2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广告画册

25万份(面、册)

28万份(面、册)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众号APP开发

1

1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第八届月季展眉山展园建设

预算单位

眉山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8.26

执行数:

98.26

其中-财政拨款:

98.26

其中-财政拨款:

98.2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有效传播眉山文化,提升眉山影响力

有效传播眉山文化,提升眉山影响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展园数量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展园面积

4000平方米

4000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

98.26

98.26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入园游览人次

30万人次

42万人次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

预算单位

眉山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牵头成功举办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

牵头成功举办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参展及采购客商数

700

78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参会嘉宾人数

750

75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高端论坛次数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

150万元

15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竹产业影响力

有效提升眉山竹产业影响力

有效提升眉山竹产业影响力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品交易额

5000万元

5266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意向成交额

1.5亿元

1.9亿元

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嘉宾满意度

95%以上

100%

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客商满意度

90%以上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

预算单位

眉山市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

执行数:

90

其中-财政拨款:

90

其中-财政拨款:

9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全市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2、夯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夯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防火储备物资购置额

50万元

49.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

90万元

9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森林火灾

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林农满意度

95%以上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3万元,比2017年减少3.4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支出,保障项目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15万元。主要用于创省级森林城市、第八届中国月季展展园建设、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2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眉山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转入的奖励收入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林业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林业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林业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正科级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绿化造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科、产业发展科、计划财务科、行政许可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下属事业站(中心)4个,分别为: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参公单位)、市林木种苗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花卉经济指导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由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末在职职工49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公事业人员7人,事业人员16人,计划内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总收入1845.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7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总支出1845.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7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万元。无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管理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编制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结合市林业局的工作职能和绩效目标,认真编制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在保证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预算的前提下,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减少公用经费和一般项目支出预算,重点增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预算,并提前细化专项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科学有效。2018年,眉山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9.9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39.9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为1845.96万元,其中当年省市财政拨款收入1733.76万元,市级财政上年结转安排收入108.20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1845.96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支出预算执行。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标准报销,从严控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在森林防火物资储备、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筹办、第八届月季展展园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对已经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办公设备等按规定程序及时申报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二是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和运行、公务出国(境)等“三公经费”,全年没有安排购车等经费,推行机关节能降耗,严格执行各种财经纪律。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保障行政运转。201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62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工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3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68.78万元,用于第八届月季展展园建设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工作支出等。

2)“三公经费”稳中有降。2018年,在竹产品交易博览会筹办、与国际竹藤组织开展全面合作、创森林城市全面启动、月季展展园建设等增加了大量业务的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了稳中有降。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7.56万元,较2017年减少1.53万元。其中:机关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6.08万元,较2017年增加0.05万元;车辆运行费用20.54万元,比2017年减少0.8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94万元,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明显。2018年,机关燃气费支出0.65万元,与2017年持平;水费支出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8.57%;电费支出4.99万元,比2017年减少9.55%

4)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8全市完成营造林18.25万亩,为目标任务6万亩的304.17%,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13%,超省定目标85% 11.13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超省定目标2个百分点的556.5%;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实现建区设市以来连续21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建成森林防火前端信息采集监控点9个,为目标任务6个的15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49%,同比2017年增长0.42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增长0.2个百分点的210%;新增森林面积4.46万亩,为目标任务新增森林面积1.2万亩的371.7%;新增森林蓄积94.37万立方米,为目标任务新增森林蓄积40万立方米的235.9%;林业增加值确保增长3.5%;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 238亿元,同比去年增加9亿元,为目标任务净增4.5亿元的200%,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1987元,较2017年同期的1871元增加114元,为目标任务助农增收人均23元的495%;纵深推进“绿海明珠”建设和大规模绿化全川眉山行动,全市完成义务植树337.6万株,为目标任务240万株的141%。完成道路绿化85公里为目标任务30公里的283%,绿化覆盖率达到55.24%,比2017年增长0.62个百分点,为目标任务增长0.3个百分点的207%;牵头办好2018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实现竹产业收入60亿元,比2017年增加4.9亿元,为目标任务净增3亿元的163%;围绕竹编、竹浆开发利用等产业引进合同金额0.5亿元及以上项目3个,合同金额45.5亿元,为目标任务2个的150%;推进花卉经济发展。完成培育赏花基地2个,为目标任务1个的200%,鲜花种植基地2个,为目标任务1个的200%,接待游客142.1万人次,为目标任务70万人次的203%,,实现综合效益10.03亿元,为目标任务7亿元的143.3%;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加快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人家、森林康养步道建设,实现综合收入9.7亿元,为目标任务7亿元的139%;加快创建四川省和国家森林城市,完成投资34.4亿元,为目标任务10亿元的344%,创建县级及以上森林小镇22个,为目标任务5个的440%、森林村庄71个,为目标任务12个的591%、森林人家628个,为目标任务100个的628%,成功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18年,分配森林防火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及全市森林防火检查、指导;分配2018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筹办的物料、差旅、会议支出等;分配创建四川省森林城市资金136.01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办公经费、印刷经费、差旅经费、宣传经费等支出;分配第八届月季展眉山展园建设资金98.26万元,主要用于在德阳市举办的第八届月季展眉山展园建设支出;分配与国际竹藤组织合作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国际竹藤组织召开国际竹藤大会,宣传眉山竹产业发展支出;分配森林资源管理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差旅、车辆运行等支出;分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委托业务费用、差旅费用、印刷费用等支出;分配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向上争取林业项目资金,对全市林业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差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用等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杜绝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谋取私利、私分资金、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规定、延压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拨付。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力的保障了全市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促进了全市现代林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了全市林业防灾减灾能力,提高了眉山林业在国家及国际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眉山市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公示制度》、《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会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试行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机关报账、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等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资金用途在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格项目资金的初审、审核制度,各类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都以该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结果应用情况。

总体来看,自评结果客观公正,质量较高,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自评结果可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的依据。

四、自评结论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2018年,眉山市林业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要求安排预算资金支出,未发生违规违纪支出资金现象。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实现机关行政运行费用降低、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机关节能降耗成效明显的目标。推进现代林业加快发展,林业经济指标持续增长,森林资源有效保护,林业国家及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经自评议,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年初预算结构不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过大。

(三)改进建议。根据预算资金支出实际情况,加强调研,科学编制部门财政预算支出。













附件2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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