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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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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三公经费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7、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主要承担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14项职能。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们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市委“建设环天府新区开放发展示范市”定位,不断推进人社领域成眉合作,迅速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保障群众乐其业、劳其获、养其老,让获得更有质感,幸福更有温度。 (一)创业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开展创业就业表扬大会、“新春回归看眉山”参观座谈会、外出慰问座谈会、创新创业成果展等“三会一展”活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帮扶大学生和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201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以内。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5%。 (二)人事人才。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服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做好省优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指导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做好研究人员的进站、出站工作。 (三)社会保险。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办法,不得新增欠费,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欠费”清理。严格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及时核发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四)劳动关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组织好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欠薪治理体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基层。 二、部门概况 市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2018年末,在职职工235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9人,事业人员20人,工勤人员5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6人。退休人员3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4027.7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0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75万元,项目支出14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2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27.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91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13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53万元。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了16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78万元,原因是一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二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356.99万元,原因是创客孵化园等项目减少。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96.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综合性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6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7万,主要用于双创工作等其他人力资源等综合性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9.4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等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局其他交通费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88.4万元,主要用于:技能大赛、公务员考试的招录、职称考试、公务员管理、劳动监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94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创业系列活动、军转志愿兵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等方面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846.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经办机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人事人才等工作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262.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87.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发放。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4.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3.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31.92万元,其中:办公费59.32万元,印刷费30.05万元,水费8.95万元,电费55.2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差旅费95万元,维修(护)费23.8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26.04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6.25万,福利费27.9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1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6.65万,降低44%。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___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驻财政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4、考试专项经费:保障公务员招考录用、职称考试等顺利进行。 5、技能大赛专项经费:保障技能大赛顺利进行。 6、眉山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费、差旅费等,让工作正常开展; 7、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8、创业就业工作经费:开展创业就业专项行动、创业项目巡诊、开展创业者提升能力培训、举办创业成果展、创业表扬大会; 9、“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10、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工作经费:为全市创业青年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帮扶、创业交流; 11、档案管理工作经费:为全市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收集、归纳、传递,用于管理市本级档案5万份; 12、招聘会工作经费;用于新春招聘会以及每年50场招聘会工作的开展; 13、就业创业系列培训工作经费。 用于培训新兴产业及从业人员紧缺产业劳动者,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14、军转志愿兵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工作经费:2019年预计拨付2018年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22万元; 15、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入户调查得等; 16、档案管理经费:用于2019年全年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产生的费用,包括档案整理资费用等; 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培训、会议等费用; 18、九九重阳节活动经费:用于2019年九九重阳节活动所需费用; 19、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经费:用于2019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所产生费用; 20、联系村帮扶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本单位联系帮扶村,仁寿县光辉村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21、企业军转干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市本级开展企业军转干工作所需费用,包括走访、慰问等; 22、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本单位开展全民登记工作的所需费用; 23、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保证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24、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在年底前完成; 25、市本级企业军转干养老保险费:用于2019年市本级企业军转干养老保险费,预计在7月左右转入基金账户,保证企业军转干的利益; 26、市本级企业退休军转干生活困难补贴:用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市本级企业退休军转干生活困难补贴,保证该项目按月按时发放到各企业军转干人员账户上; 27、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业务与财务数据定期核对,异地就医及时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28、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29、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经费:按各类档案时限要求管理好相关档案,确保档案和会计凭证保存的完整性、合法性; 30、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风险防范工作,提供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保证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31、审核违规医疗费用:有效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促进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 32、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经费:业务审核通过后,及时审核报销,确保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427万元,其中:局机关3257.83万元,包括土地9653.36平方米,房屋面积12491.22平方米,办公家具2415件价值,通用设备738件,专用设备49件,图书档案1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4辆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7.17万元,包括通用设备92件,专用设备6件,办公家具657件,公务用车1辆;就业局68.08万元,包括通用设备89件,办公家具8件;社保局151.71万元,包括通用设备105件,专用设备2件,办公家具38件;医保局87.86万元,通用设备129件,专用设备2件,办公家具128件。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2.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2.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正式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 | ||||||||||||||||
【就业局绩效目标表.xlsx】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绩效目标表.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9]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人社局机关绩效目标表.xlsx】 【社保局绩效目标表11.xlsx】 【医保局绩效目标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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