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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丹棱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乡镇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8-01-3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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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丹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乡镇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乡镇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镇所属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工业和旅游发展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城区管理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还有镇直属事业单位设置:丹棱镇农业服务中心、丹棱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丹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丹棱镇村镇建设和土地管理所。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部门概况 丹棱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年初总人数65人,其中:在职职工44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丹棱镇人民政府收支总预算11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万元,主要是因为河长制、双创工作等项目经费增加。 2018年我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1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万元,专项支出68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丹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08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86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治理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运行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保障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外单位到我镇参观学习次数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六、政府采购预算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万元;打印设备2万元;照相机及器材1万元;碎纸机及多功能一体机2万元;其他货物类4万元。 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丹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6.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63.21万元,增长29.61%。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丹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8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去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目录 表1.部门收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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