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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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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3.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4.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6.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9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导全市妇女建功立业。以绿色种植、生态养殖、电子商务、特色手工业为重点,举办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班,培训2.1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21%。全年救助贫困母亲1 484人,完成目标任务185%。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妇女脱贫攻坚。帮助8967名贫困妇女全面实现脱贫目标。捐赠中岩村妇女儿童精准扶贫项目资金1万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经费0.2万元,为天国村41户贫困户送物资0.82万元,落实支持党建工作经费3.5万元。发放“两癌”宣传资料5000份,为6.8万名农村贫困妇女免费筛查,救助农村“两癌”贫困妇女47人47万元。三是坚持依法治市,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221场次,妇女群众参与数5万余人次。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7个,受理家事案件5999件,参与调解和心理疏导的案件3922起,其中3641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66件,办结366件,结案率100%。争取省妇联法律援助项目资金2.1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9名妇女儿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1.5万元。四是深入关爱妇女儿童,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母亲课堂”等家庭教育公益讲座628场,举办优秀家庭事迹分享会20场次,评选出市级“最美家庭”24户,其中徐艳红等4户家庭被评为四川“最美家庭”,黄惠鹂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组织开展留守贫困儿童关爱活动,为252名贫困山区儿童捐赠价值2.8万元的学习生活用品。出台《眉山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导推动十三五时期眉山市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五是多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两纲实施。召开两纲监测评估统计工作培训会,推动出台《眉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六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全市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已全面完成,1355个村(社区)妇代会改建为妇联,选举执委15105人,其中主席1355人,专、兼职副主席3185人,实现5个100%。已有116个乡镇完成了区域化改革工作,新建妇联组织78个。成功承办省妇联家庭教育•骨干讲师培训,选派优秀女干部到省委党校、浙大等参加素质提升培训,市、区县妇联举办女性素质提升讲座培训78场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机构无变化。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收入合计356.1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支出合计3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8万元,占59.58%;项目支出143.92万元,占40.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1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9万元,下降8.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9万元,下降8.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321.68万元,占9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万元,占5.38%;医疗卫生支出7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7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2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7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按照市委统战部统一要求赴台湾交流考察。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原因是按照市委统战部统一要求赴台湾交流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桥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55万元,下降100%,主要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国妇联赴川调研督查妇联维权服务工作接待支出0.11万元、西藏自治区妇联莅眉调研组织改革工作接待支出0.49万元、雅安市雨城区妇联莅眉调研维权工作接待支出0.0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3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6万元,比2016年增长12.4万元,增长40.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台式电脑、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43.9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专业人才匮乏,目前,由于各单位任务繁重,而专业人才有限,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项目推进存在一定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三是针对项目实施,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会在项目开始后将加强与区县妇联、社会组织联系,加快推进项目的开展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让区县妇联、社会组织提供项目相应审计报告,市妇联验收项目结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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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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