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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眉山市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8-09-3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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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眉山市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之一,民建眉山市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委会重要文件、机关综合性材料和规章制度;负责会员大会、代表大会、主委会、全委会等会议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人事、财务、档案、宣传、督查、保密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在过去的一年里,民建眉山市委以深化政治交接为主线,以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在民建四川省委和中共眉山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关心和帮助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参政议政、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部门概况 民建眉山市委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4万元,占100%,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4.66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4万元,占69.50%,项目支出21.00万元,占30.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6万元,下降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6万元,下降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1万元,占89.50%,医疗卫生1.50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1.72万元,占2.50%,职业年金支出1.14万元,占1.66%,养老保险支出2.86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建眉山市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9万元,与上年7.52万元对比增加6.87万元,增长幅度为91.4%,增长主要是因为2016年的6万元的公用经费体现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没有在基本支出体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建眉山市委市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建眉山市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民建眉山市委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反映各民主党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等)及办事机构的支出,工商联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 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中国民主建国会眉山市委员会(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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