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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8-09-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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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中共眉山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如下:一是研究、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提出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市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四是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五是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市、县机关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六是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七是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检查全市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八是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决策部署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紧扣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抓好全市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自觉; (2)深化拓展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致力推动眉山发展的行动自觉。 2.围绕治眉兴眉,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 (1)围绕中心大局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2)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抓好年轻干部培养; (3)围绕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4)围绕推进从严治吏严格干部管理监督; (5)圆满完成中省“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工作。 3.持续夯基固本,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 (1)严格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2)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3)加强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 (4)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 4.推进人才强市,大力集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1)建立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2)紧扣中心大局引进培养优秀人才; (3)深入推进人才智力校市合作。 5.从严自身建设,持续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 (1)加强政治文化建设; (2)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3)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市党员干部宣传信息管理中心和眉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组织部本年收入合计19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3.77万元,占10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市委组织部本年支出合计187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41万元,占59.95%;项目支出812.78万元,占40.05%。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3.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7.65万元,增长1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基数、社会保障缴费总量等增加,以及根据工作需要新增项目经费。 图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2.7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61万元,占9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7万元,占4.92%;医疗卫生支出35.56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40.64万元,占2.1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812.78万元,完成预算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按进度付款导致当年未能全部实现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7.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6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22.48%。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6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与2016年相比,比2016年增加0.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委书记慕新海带队赴香港大学开展校地合作,我部分管领导前往香港参加川港澳合作周有关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12万元,下降41.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80人,共计支出1.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专项业务接待及市(州)间交流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节约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4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上升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工作所需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部2017年无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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